因我校2013年没有公开招聘硕士人才入编计划,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采取合同制聘用方式招用部分人 才。被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与编内在职人员享受校内同等待遇,档案由
吉林市人才中心管理,管理按规定为被聘用人员办理“三险一金”,首次聘用合同 制期限为五年,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 招聘计划
招聘合同制人才4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北华大学2013年招聘合同制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
二、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 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及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北华大学2013年招聘合同制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
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的组织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3
年5月30日9:00时至31日15:00时。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北华大学
人事处(机关楼327室)
联系人:孟范例,联系电话:0432-64608089。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2份、3张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 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及缴费。
由学校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需经学校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考生现场进行缴费。
(4)准考证发放
学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按规定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领取后需按要求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相关能力,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
医院进行,参照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 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生面试、考察情况,经学校研究、核准后,在北华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采取合同制聘用方式招用,按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签订合同时须提 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规定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及相关事宜均通过北华大学网站()进行发布,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432-64608089
七、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纪律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一) 领导小组
组长:汤永春、刘和忠
副组长:李才
成员:建新、都首峰、赵春阳、姜品选
(二)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建新
副主任:赵春阳
成员:孟范例、王晓龙、姚秀群、李闯、衣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