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通化市事业单位在分类改革期间的用人需求,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 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以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 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精神,通化市县(区)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有家事业单位共招聘78名工作人员。其中:二道江区41名,辉南县37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4年12月12日至1976年12月12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均以12月12日为准。
(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2日至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从网上下载并填写、打印,一式两份),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 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2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小二寸免冠照片。其中,201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毕业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 属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 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无效。
3.外地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报名,委托人需提供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及相关证件的原件。
4.考生与报考单位工作人员之间具有回避规定所列关系的,不得报考回避规定中所列岗位。即: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 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如回避关系所列人员担任领导职务,考生也不得报考该单位的组 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和复核,其中:初审和复审在报名现场实施;复核在面试前实施。通过资格初审、复审的考生现场进行缴费;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在通过资格复核后方能取得面试资格。
(五)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数量比例必须超过3:1,否则按照3:1的比例逐减岗位数量、直至取消。
(六)在报名地点发放《笔试准考证》,具体发放时间详见考务网站通知。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别岗位设置专业加试(详见附件1)。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进入3:1比例的,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教师岗 位面试为说课(含答辩),或说课+专业加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授课、从业能力和专业水平。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 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采取的方式详见考务网站通知。面试前,对参加 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 成绩合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 考务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县区人社局组织考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 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 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和岗位计划。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信息发布网站:
通化市政府网站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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