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一查
查清两处卖淫地点
根据掌握的线索,民警继续展开缜密侦查,获知其中两拨卖淫女分别居住在宝山区一二八纪念路某弄6号101室和通南路某小区。至此,该团伙的代聊点和其中的卖淫地点浮出水面,该团伙有组织卖淫嫌疑。
7 月11日晚,月新派出所会同分局治安支队、网安支队等兵分三路,直奔三处窝点实施抓捕。第二天凌晨1时许,夜深人静,正是犯罪嫌疑人赚钱的“好时光”,民 警果断出击,分别在都市路、一二八纪念路等地,抓获涉嫌利用QQ软件和微信平台组织卖淫的赵某等以及卖淫女王某等共计11人。
招一招
招来嫖客收入分成
到 案后,犯罪嫌疑人赵某交代,他招揽李某、贾某、翟某和张某等4人负责代聊等网络招嫖,安排李某、张某负责接听嫖客电话并安排卖淫女卖淫;每招成功一名嫖 客,就给100元提成。另外还与卖淫女进行收入分成。犯罪嫌疑人贾某说,他通过QQ招揽嫖客,每个月收取3000元的代聊费用;犯罪嫌疑人李某承认,他同 张某一同负责接听嫖客电话,安排卖淫女卖淫,并记录小姐的卖淫次数。
让人惊呆的是,被抓获的4名卖淫女大多来自内蒙古,其中有2人分别是1996年4月10日和3月10日出生的,还不满18岁;有一人的男朋友是团伙中负责代聊的;还有一人已经怀孕。
民 警缴获了赵某之妻的一张工商银行卡,该卡是2012年8月开卡的,至案发时内有200万元的人民币理财产品、90余万元现金存款。并且查明,该卡从今年 起,几乎每日都从闵行、宝山等地的银行内频繁存钱,差不多每天多达一万元。赵某却对这些钱的来历“说不清”。他只承认,网络招嫖是从今年开始的。
目前,赵某因涉嫌组织卖淫被宝山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案人员也因协助组织卖淫罪被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