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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在教室将15岁女学生强奸 为保职位10万金钱诱惑撤诉

2012-11-28 09:27  来源:青海新闻网讯
作为一名教师,本应为人师表,没想到,竟有一42岁的男教师在教室里将一名年仅15岁的女学生强奸。近日,乐都县公安局侦破了这起恶性案件,经乐都县检察院审查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俞某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小琴(化名)是乐都县某校六年级的学生,她永远也忘不掉今年6月7日那个黑色的夜晚。那晚,寄宿留校的部分学生在教室里上晚自习,其中不少学生违反课堂纪律,又吵又闹,负责上自习课的教师俞某某让小琴把违反课堂纪律学生的名字记下来交给他,小琴按照俞某某的要求把写了三个学生名字的名单给了他,俞某某对这三个学生当堂进行了责罚,其临走时又指派小琴把再吵闹学生的名字也记下来。由于人多且很多同学都不是同一个班的,小琴无法管理,便没有再将吵闹学生的名字记下来。没过多久俞某某又来到教室,此时在俞某某的心里邪念已生,他继续向小琴索要名单,小琴没有理睬,俞某某便把她叫出教室拉进三年级教室后将其强奸。当晚,小琴蒙受耻辱回到宿舍整整哭了一夜,但没有一点维权意识的她只是痛苦流泪,毫不知情的同学们对她的流泪不知所措。

  周末,小琴回到家,也没有在第一时间告诉家人。年迈的奶奶见她脸色发黄、情绪低落,便问她是否身体不适或学校饭菜不可口,小琴只是静静发呆,在奶奶的一再追问下,小琴说出了实情。奶奶知情后,心如刀绞,便急忙电话告知其母亲。远在千里之外打工的母亲听到这一消息,撂下手中的工作,火速返回到女儿身边。而后,母女二人前去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于当日对此案依法进行立案侦查,并依法传讯了犯罪嫌疑人俞某某,俞某某对犯罪事实亦供认不讳。可让办案人员没有想到的是,次日小琴母女又到公安机关翻证并做出撤案的决定,此时,侦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数日后,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俞某某立即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并通过侦查,彻底查清了她母女二人翻证撤案的真正原因。原来,小琴母女到公安机关报案当晚,俞某某和他的家人为了保住其教师一职,千方百计到小琴家说情,并提出主动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但前提条件是让她的家人去公安机关撤案。小琴的家庭收入微薄,为了生计,在10万元金钱的诱惑下,小琴的父母答应了条件。撤案当日,小琴的父母拿到了协议承诺的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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