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护士为女童买来盒饭,并陪她吃饭。新快报记者 毕志毅/摄 犯案男获刑7年,判偿5000元;女童母亲未拿到一分钱,携女来广州求医并欲上诉 新快报记者 吴笋林 李斯璐
3年前,年仅5岁的重庆籍女孩阿妹(化名)跟随单亲妈妈冉某在东莞打工生活时,不幸被一名中年男子强奸。涉案男子覃某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附带民事赔偿5000元。3年来,阿妹竟染上了妇科病,饱受摧残。无钱为女医病,且认为法院量刑过轻的母亲冉某,昨日带着女儿来到广州求助,并欲继续上诉。
女童被带走性侵犯 现年37岁的单亲妈妈冉某是重庆人,16岁那年来到广东打工。2002年,冉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湖北籍男子张某,一年后,尚未拿结婚证的冉某,为张某生下了女儿阿妹。“他好赌,经常彻夜打麻将不回家。”冉某称,恶习难改的丈夫,最终偷偷离她而去。
无奈之下,冉某只能带着年幼的女儿,在东莞市人民公园南门一带,靠摆摊卖玉米为生。2008年6月8日,冉某让同在附近做摊贩生意的男子覃某,帮忙回出租屋拿些玉米。覃某随后骑着三轮车,带着冉某的女儿阿妹离开。“过了两三个小时才回来。”
冉某称,事后她追问5岁的女儿才得知,女儿的裤子被覃某弄湿了,并被抱到床上睡觉,离开时覃某给了女儿2.5元钱,让阿妹不要将此事告诉别人。
涉案男子被判七年 冉某其后在给女儿冲凉时,发现女儿下体红肿,有擦伤,又羞又恼之下,找到覃某当面对质。“他一开始不承认,我就拉他带着女儿去医院检查。”冉某称,医生得知此事后,建议冉某先报警,覃某当场被警方控制。
警方经调查并对女孩阿妹进行了法医鉴定,确认男子覃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据判决书显示,2008年11月份,东莞市人民法院判决覃某有期徒刑7年,并附带民事赔偿5000元。
目前,覃某已在服刑。不过冉某称,法院判赔的5000元,她至今一分钱都没拿到。另外,冉某咨询了相关律师,认为法院对覃某的判决,无论是从刑责上还是从民事赔偿上都过轻,她不满判决欲继续上诉。
染上妇科病无钱医 “这几年来,她经常在尿尿的时候喊疼。”冉某称,女儿疑在遭受强奸之后,患上了妇科病,一直未愈,最近越来越重。在多次寻找政府部门之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为冉某申请了1.5万元的法律援助金,阿妹也于今年顺利入读小学一年级。可一边要交学费,一边要治病,冉某称援助金花光,她已经无法担负起女儿的医疗费用。
昨日上午,冉某母女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赶赴广州仁爱天河医院接受免费救治。得知此事,不少好心市民前来捐款。“我还想继续上诉。”冉某称她将向省检察院等单位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