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CCCITY > 新闻中心 > 桃色新闻 > 正文

男子将女同事拉至宿舍强奸未遂获刑2年

2012-11-28 09:27  来源: 齐鲁晚报

    被告人张某与女子孙某系同事,张某多次约孙某未果,竟然在孙某下班后强行将其拉至男职工楼原宿舍欲用暴力手段将孙某强奸。日前,(山东)广饶法院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二年。

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孙某在同一家工厂打工,张某住在该厂的男职工宿舍,孙某则住在相邻的女职工宿舍。由于年轻职工较多,工厂为了严格管理,定期对男女职工宿舍进行调整。2012年6月,工厂对男职工宿舍进行调整后,张某多了个心眼,他将原宿舍的钥匙私自留下了一把,并经常自己到原宿舍留宿。8月11日晚9时许,张某多次联系被害人孙某要与其“谈一谈”,孙某以外出为借口推脱,当晚22时许,当孙某回到厂区后,张某将其强行拉至男职工楼原宿舍,欲用暴力手段将孙某强奸,在其实施犯罪的过程中,由于被告人自身的生理原因而未得逞。随后,被害人孙某报案,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欲与孙某发生性关系,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因系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王超 王中明 周小立)


    新闻 | 长春 | 吉林 | 社会 | 教育 | 事故 | 法治 | 视频 | 新鲜事 | 北京 | 国际 | 房产 | 历史 | 娱乐 | 科技 | 农业 | 网贷 | 情感 | 健康 | 招聘 | 推广 | 供求 | 出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