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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扶余男子因二婚妻外遇 杀妻外逃20年被抓

2012-11-28 09:27  来源:吉和网

松原市扶余县男子潘某因妻子外遇将妻子扎死后外逃,逃亡20年后潘某被警方抓获。今年5月2日,扶余县人民法院判决潘某犯故意杀人罪,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潘某不服提出上诉。

潘某系松原市扶余县人,与其妻宋某是二婚。据潘某交代,俩人婚后起初生活的不错,可后来宋某和他们村的一男子常某来往频繁。案发一年前,宋某跟常某私奔,一直未归。

1991年3月6日,潘某得知自己的妻子宋某和常某在扶余县大林子镇街基村王菜籽屯李某家,遂骑自行车去李某家找宋某,那时其身上携带了一把锓刀。潘某到达李某家时被常某看到,常某从李某家跑出,潘某追撵不上后返回劝宋某与其回家。

当日15时许,二人走到屯西约一百米处时发生争吵,潘某便用锓刀将宋某扎伤倒地后逃跑,宋某因伤势过重于当日死亡。案发20年后,潘某于2011年10月17日在其姐姐家被警方抓获。

2012年5月2日,扶余县人民法院以潘某犯故意杀人罪为由,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潘某不服向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潘某上诉意见为:他扎宋某并未想致其死亡,应为故意伤害;自己被抓时并未反抗,应算自首。

7月24日记者从二审中获悉,潘某用锓刀扎伤其妻不进行施救,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潘某在其姐姐家被抓获时并不是主动投案,其辩解自己自首没有证据支持;另外,原审法院在对潘某量刑时已经充分考虑其认罪态度较好、无前科、劣迹行为等情节酌情从轻处罚。

原审法院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二审法院判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王春丽 赵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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