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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女以避孕套破裂为由索赔不成报警谎称被强奸

2012-11-28 09:27  来源:南方日报

发廊找小姐,发生性关系后,卖淫女以避孕套破裂为由索要2000元赔偿,争执下女方刘某110报警,谎报被人强奸!昨日,记者从(广东)禅城警方获悉,经调查后真相大白,双方承认是卖淫嫖娼,警方已对卖淫嫖娼治安处罚。

6月29日1时许,翟某吃完宵夜喝了三瓶啤酒之后,独自一人来到澜石奇槎村一无牌无证涉黄发廊找小姐,找到刘某(女,19岁,江西省人),谈好价钱后,跟随刘某来到发廊附近一百米远的一间出租屋子发生性关系,然刘某以避孕套破裂为由索要2000元赔偿。双方争执不下,刘某心生怒火就拿起手机拨打110报警,谎报被人强奸。

接到报警后,澜石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调查。在澜石派出所,刘某一口咬定遭到强奸,然而心思细密的办案民警发现刘某无法交代其工作处所,交代的案发经过前后矛盾。通过深入调查,真相浮出水面:原来自称被强奸的当事人刘某是一名在发廊上班的卖淫女,与嫖客翟某进行性交易过程中发生争执而要求索要赔偿,遭到拒绝后其谎报被强奸企图达到勒索钱财的目的。刘某、翟某对其涉嫌卖淫嫖娼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警方已对卖淫嫖娼双方依法治安处罚。

禅城警方再次提醒市民,谎报不实警情信息将会占用110报警系统资源,可能会让真正有需要帮助的人打不通电话,不能得到及时帮助,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警方可以对谎报警情的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夏小荔 郭俊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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