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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大盗偷遍省内10县市 报警不及时延误破案

2012-11-28 09:27  来源:新文化报
日前,蛟河男子孙某因涉嫌盗窃被敦化市警方抓获。经审,从2008年至今,他盗窃50余起,涉案金额6万余元。

 而失主丢失财物后没有及时报警,是他长期逍遥法外的原因之一。

 3月25日凌晨,敦化市公安局渤海派出所民警正在火车站附近巡逻时发现,一男子在站前综合楼小公寓、旅馆聚集区域徘徊,形迹十分可疑。“我们暗地里观察他一个多小时,他进进出出各公寓很多次。”民警说,上前盘问时,男子没法解释自己的行为,于是将他带回。经讯问,该男子姓孙,蛟河人。

 经过对随身携带物品进行检查,发现孙某身上有两张他人身份证,还有数张银行卡。民警初步断定,他可能为流窜盗窃嫌疑人,但他不承认自己盗窃。于是派出所民警兵分两路,一方面从他的活动轨迹入手,调取了他近两年来的住宿信息;另一方面,根据其活动轨迹,民警到站前旅店、公寓搜集居民被盗信息。   

 经对作案手段、发案时间、选择对象等分析比对后,民警认为,孙某的活动轨迹与这些案情基本相符。随后,民警在孙某蛟河家中发现了各品牌手机10余部、数码摄像机一部、手表10余块、MP5两个、手包20余个。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孙某交代,自己从2008年至今,共盗窃50余起,涉案金额6万余元,行窃的足迹遍布了长春、吉林、四平等省内10多个县市。自己专门选择各地火车站附近治安形势复杂、居住人员复杂的小公寓、小旅店进行作案,多采取溜门、拎包等手段,趁住宿人员熟睡时下手。他还总结出了一套“理论”:“宁可偷得少,安全第一。”

 渤海派出所民警分析,由于孙某每次行窃,偷的财物价值不高,有些受害人因为丢失财物数量太少,所以没有及时报案,这间接导致孙某作案50余起,仍逍遥法外的原因之一。

 目前,孙某已经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渤海派出所民警提醒市民,如果有财物失窃,不管失窃的财物价值多少,一定要及时报案,以便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掌握线索,尽早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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