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单据显蹊跷
卫计委回应复本
转自微信公众号 前街一号(ID:qianjieyihao)
原标题:“莆田系”与部队三甲医院合办科室合同曝光
伴随“魏则西事件”在网络上持续发酵,民营医疗“莆田系”和部队医院的合作被推向舆论漩涡。
5月2日,前街一号(微信号:qianjieyihao)记者收到一份疑为“莆田系”林氏家族下属公司与部队某医院合作开办科室的合同,该合同细则揭开军队医院与“莆田系”集团所谓合作的“神秘面纱”...
01
名不对题的收费票据
2014年10月,医疗行业内部人士郑奕(化名)女士来到解放军某总医院医学整形美容中心,希望通过医学手段去除脸上的痘印。在该中心工作人员的推荐下,郑女士进行了一种名为“BBL”的激光美容项目。
然而,就在治疗结束后,懂行的郑女士却在学院出具的收费票据上发现了问题。在其提供的2张“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门诊收费票据”上,分别开列了“光动力学KTP激光”、“氩离子激光进口机”、“红外线照射”等项目,而更让人不解的是,“刮痧疗法”也赫然在列。
“这都是些什么?和我做的项目完全不是一回事儿”,郑女士说,尽管实际收费的数额与之前约定的并无出入,可是这些并未进行的项目还是让她感到蹊跷。而针对这一现象,中心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确是,“这是通常的做法,让我不用担心。”
发 现问题的郑女士将此事向北京市发改委反映,2015年9月9日,郑女士得到了发改委方面的回复。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信访答复意见书》中,前街 一号(微信号:qianjieyihao)记者看到,“该单位医学整形激光美容中心收费项目与治疗项目不符的情况属实。该单位医学整形激光美容中心……存 在价格违法问题,我委已立案,将依法处理。该单位增设医学整形激光美容中心未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我委将依法向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移交。”
而在此期间,郑女士还收到了该中心方面的“求和”短信,对方愿意支付双倍于诊疗费用的补偿金,但郑女士没有同意。在她看来,能够让一家部队医院开具包含虚假成分的收费票据,其背后隐藏的事情一定不简单。
02
包含院方提成的合同书
合同书封面
通过相关渠道,郑女士得到了一份名为《某总医院医学整形中心合同书》的文字材料复印件。这份合同中,甲方为解放军某总医院,乙方为北京百德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总则
前 街一号(微信号:qianjieyihao)记者发现,该合同文本共6页,其总则中明确指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总医院与北京百德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合作开办‘某总医院医学整形中心’,特制定本合同”。
该合同中约定,双方合作形式为“设备投资、技术合作、共同经营、独立核算、利润按约定分成,法定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号”,而该地址即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总医院所在地。
根据合同约定,该医院将为医学整形中心提供临床业务需要的诊断室、观察室、手术室、治疗室等场地,而公司方则逐步投入价值人民币1000万元的医疗设备和营运资金。且合同暂定三年,合作意向为十年。
合同细则
该合同第七条第二款中明确约定,第1-3年甲方(医院)按毛收入的8%提成,甲方保底收入240万元;第4-6年甲方按毛收入的9%提成,甲方保底收入360万元;第7-10年甲方按毛收入的10%提成,甲方保底收入580万元。
合同细则
而在合同书的第九章中,双方约定“中心”管理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甲方委派3名(含科主任1名),乙方委派2名(含会计1名);“中心”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主任由甲方担任,副主任由乙方担任。
合同加盖双方公章
在合同尾页,双方均加盖了公章,并有法人代表签字,其中乙方法人为林金华,签署日期为2009年4月28日。
郑女士表示,在某总医院中,极少有人知道这份合同的存在。而该“中心”就在医院内,它和该院的烧伤整形科组成了一个大的科室,“其实就是一个科室,里面的大夫有军医也有外聘人员”。而这些外聘人员平时的装扮和医院医护人员一样,外人根本区分不出来。
科室主任执业地点与解放军某总医院不符
03
莆田系助推科室违规开设
作为医疗行业的业内人士,郑女士表示,根据《军队对外有偿服务管理规定》,部队医院与投资商合作开设医疗美容合作项目,必须向总后卫生部报批。
然而,她通过相关渠道了解到,医院方面不仅未就合作事项进行报批,就连该院烧伤整形科,也是在未报批、没有编制的情况下,违规开设的。
更让郑女士担忧的是,所谓的医学整形激光美容中心中,院方委派和公司外聘的两位主任的执业医师证的执业地点,均不在该医院。根据两人的执业医师证复印件,一人执业地点系“北京二十一世纪医院”,另一人则为“乌鲁木齐总医院”。
前 街一号(微信号:qianjieyihao)记者查询后发现,《中国人民共和国执业医生法》第十四条中明确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 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对此,郑女士表示,这两人执业医生证中的执业地点,均不在解放军 某总医院,“属于明确的非法行医行为。”
郑女士称,她通过医疗系统内部渠道了解到,与医院签订合同的北京百德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系“莆田系”下属公司。
通 过进一步查询得知,北京百德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11日成立,注册资本101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医疗、医疗器械科技开发、转让、 咨询;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投资咨询;市场调研;销售机械电子设备、健身器材、医疗器械(限Ⅰ类)、电子产品。”两名自然人股东分别为林金华(法人代 表)和林天赐。
然而,该公司已于2016年3月4日,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北京市工商管理局大型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女子剖宫产纱布遗留在体内14年2023-09-01 11:11
生二胎后16岁大女儿抑郁自残,用酒精喷妹妹2023-04-17 16:16
中央财政下达资金100亿元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2023-04-17 16:13
入职6分钟摔伤不治身亡 用人单位未交工伤保险要2023-04-11 22:19
中国足球反腐已9人被查 最高副部级2023-04-01 21:21
国家网信办:从严整治内容导向不良的短视频2023-03-28 13:51
国务院: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证监会调整2023-03-07 18:27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如一 新征程上满怀信心2023-02-14 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