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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嫁到台湾成性工具 丈夫:不发生关系就离婚

2014-08-31 22:33  来源:台湾媒体报道
  据台湾媒体报道 一名男子日前透过网络,结识一名大陆籍女子,男子随后飞往当地和女子会面,2人认识仅2个月就闪电结婚。女方嫁来台湾后,却屡遭对方家暴,甚至还不顾对方 月事来临,仍要求发生性关系,更要“从后面来”。男方还扬言“不给我干就离婚”,女方忧心离婚后恐遭遣返,便录下性爱过程诉离,法官判男方败诉。
   检警调查发现,该名52岁的台湾籍男子,原从事录像器材的工作,他在2012年间结识44岁大陆籍女子,2个月后就结婚,女方因此嫁来台湾。但男子称说 妻子来台后拒绝和他行房,甚至是在发生关系后,女方却要求他支付“清洁费”,让他觉得对方将婚姻关系视为性交易来进行。
  男子还称说妻子在养生 馆卖淫、甚至有全裸照被色情网站刊登而让他发现。但根据《苹果日报》报导,女方则反驳指控,她称说双方性生活正常,甚至还配合丈夫需求,即便月事来也和对 方嘿咻,反却被她指控她不愿配合。因此她将丈夫在原本装在家中的监视器,做为搜证2人性爱过程当证据提供给法官。
  女方原担心如果离婚恐遭遣 返,提供这些性爱影片证明自己有“善尽妻子义务”。法官审理之后,男方指控妻子卖淫或是在色情网站兼差等事,却都提不出证据,甚至男方还在提告后要挟妻子 “先做爱,再撤告”,显然将女方当成性工具发泄,因此认定男方须负较大责任,判决男方败诉,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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