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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要求离退休干部清退违规住房 确保不留死角

2014-07-26 19:41  来源:北京青年报

据解放军报官方微博消息,经习主席批准,四总部、军委纪委近日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干部违规住房用车问题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军和武警部队坚决贯彻军委决策指示,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清理,确保清退务尽、不留死角。

一些离退休干部未按规定腾退

《通知》指出,全军违规住房和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党委领导坚决贯彻,精心组织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有一些离退休干部没有按规定腾退多占多购的住房、退交多占借用的车辆,影响了清理工作整体推进。

家庭一地只能住一处合规住房

《通知》重申明确,一个家庭在同一城市原则上 只能住用一处不超过本人职级标准的公寓住房,住用两处以上累计面积超过本人职级标准的应予腾退或调整;异地任职配偶已随迁的原住房一律腾退,本人或配偶在 驻地已购买军队或地方房改房、已安置住房,仍占用的公寓房必须腾退;已购买房改房面积未达本人购房面积标准的不予退房,符合条件的给予货币补差,购买了两 处以上房改房其中一处已达标的只能保留一处;均未达标的可保留两处累计面积接近本人购房面积标准的住房,其余住房由售房单位按原出售价收回,收回的住房装 修费不予补偿。

子女已购房仍多占住房应清退

《通知》强调,2006年以来认定应当腾退、 签订腾退承诺书未兑现的,军职以上干部装修期超过一年半、师职以下干部装修期超过一年原住房仍未腾退的,退休(免职)后异地安置住房已建成入住、在原任职 地人大或政协工作离职后仍未腾退的,安置住房入住后以保障关系未转移、未审定安置去向、退休未移交等为由多占多购住房的,遗孀子女已购买住房或在军队或地 方已有住房仍占用已故干部住房或多占多购住房的,必须坚决予以清退。逾期拒不腾退的,按同地段商品房市场租金最高价格计收房租,由财务部门从本人工资中直 接扣除;暂停各种服务保障,中止福利发放;对拒不腾退住房的遗孀和子女,向当事人所在单位通报情况,必要时采取行政或法律手段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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