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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强奸杀人”服刑18年后真凶落网 获赔150万

2014-04-17 10:56  来源:四川新闻网

家里还贴着1991年的月历。

  墙上91、92年的海报是房间内唯一的颜色。

  穿过这条黑暗的窑洞,便是王本余的家乡。

  王本余的家。

  一条回家路,王本余走了18年,2013年7月,当王本余18年后再次踏上故乡的土地时,家乡变了、房子破了、亲人老了,家门口那棵大树也更壮了,一切都让王本余觉得陌生…..

  1996年11月,42岁的王本余因强奸杀人罪被判处死缓。这一蹲就是18年。如果不是北京警方2012年将真凶李彦明抓获,王本余还不知道要蹲多久。

  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证实,2013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王本余强奸杀人罪名不成立。随后因有包庇李彦明的情节,王本余被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当月,王本余被释放,并获得了150万赔偿金。

  回到家乡,王本余唏嘘不已:“当年我的一个好朋友,我回来的时候都不认识他了,变完了。”

  当年的王本余:队上的出纳远近闻名的文化人

  16日,四川新闻网记者来到了王本余的老家遂宁市船山区新桥镇白家桥村,穿过一条长长的隧道,一个小山坳映入眼帘。山坳里只有三十几户人,大部分都出去打工了,现在留下的只有十几个人了。

  来到王本余的老屋,破旧的四间瓦房四处漏风,仿佛依然停留在上个世纪。堂屋成了堂兄王本武的杂物间,堆满了各种杂物。几根老式木床架子、立柜、两个箱子是王本余还剩下的财物。

  整个房间唯一有色彩的便是三张月历,王本余的堂兄王本武指着月历说:“这还是他1991年出去打工时贴的,这张1992年的(月历)也是他当年回来的时候贴的,看嘛,都是那些年的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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