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网曝3月3日至3月20日,有4名患者在江苏省仪征市人民医院输液死亡。记者从仪征市卫生局获悉,4名患者并非“输液死亡”而是“就诊中因病情突然变化而抢救无效死亡”。所涉药品已在本市范围内暂停使用,并对所涉药品及一次性使用输液器进行抽样送检。
据悉,患者万某(男),2014年3月3日18时17分因“中上腹部疼痛1小时”到仪征市人民医院就诊,诊断为“腹痛待查”,20时15分,经 抢救无效死亡;患者陈某(女),2014年2月27日,因“恶心、呕吐1天”门诊诊断为“上感,发热待查”,其间医生建议其住院治疗,遭拒,3月4日7时 20分,患者在家中突发神志不清,经120急救带回,抢救无效死亡;患者石某(男),因“声嘶、呼吸困难2小时”于2014年3月18日上午9时到仪征市 人民医院耳鼻咽喉科就诊,诊断为“急性喉炎”,经内科会诊建议其到血液专科诊治,患者未遵医嘱,3月19日患者自觉症状加重,到医院急诊,经抢救无效死 亡;患者陈某(男),因“咽部至剑突下疼痛1天”于2014年3月20日13时23分到仪征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就诊,既往有十二指肠溃疡病史,诊断为“腹痛 待查,疑似食道炎、消化性溃疡”,患者输液结束回家途中病情变化,送回急诊室时患者呼吸心跳已停止,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仪征市卫生局介绍,四名患者在抢救无效死亡后,仪征市人民医院均邀请上级医院专家来院进行死亡原因分析,认为死亡原因分别为:1、万某(男)心源性猝死可能;2、陈某(女)重症感染、感染性休克死亡可能;3、石某(男)急性肺栓塞并脑干梗塞可能;4、陈某(男)急性心肌梗塞可能。
仪征市卫生局负责人称,仪征市人民医院事后均告知家属,探究真正的死亡原因均需要尸体解剖,明确医院是否存在责任需经医学鉴定,但家属均明确表示不尸检、不鉴定、不诉讼。经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均已协调解决。
如涉及医院内部责任问题,将依规严肃处理。如有涉法问题,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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