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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出售自有住房按转让所得20%征个税(2)

2013-03-02 14:14  来源:中国政府网

  “细则”看点

  调控政策从严从紧

  针对近期市场预期的变化,通知中关于限购、限贷等要求,体现出从严从紧的特点。比如对于已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要求进一步完善现行住房限购措 施。明确指出“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等。 其中“其他城市出现房价过快上涨情况的,省级人民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意味着限购范围有扩大的可能。

  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张旭表示,整体来看,新一轮的调控政策在信贷、税费等市场调控措施以及行政性调控措施方面均有所加强,将促使购房者预期出现 明显转向,特别是对于前期房价上涨较快的一线城市,这种市场反转可能会表现得更为明显。同时,调控更加趋向差异化,针对不同区域的市场特征,政策更有针对 性。

  加强市场预期管理

  从近年来几次房地产市场起伏的情况来看,市场预期的不稳定性是其中的关键因素之一。通知此次明确提出加强预期管理。一方面是要求及时公布信息,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和研究分析,及时主动发布商品住房建设、交易及房价、房租等方面的权威信息,正确解读市场走势和有关调控政策 措施。另一方面,对涉及房地产市场的不实信息,要及时、主动澄清。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说,无论是涉及短期调控措施还是关乎长期制度建设,只有及时将政策走向、市场供求关系等信息向群众传递清楚,并且 坚决遏制各种曲解调控意图、触碰调控底线和红线的行为,严防投机和投资性需求跟风炒作造成的市场混乱,最终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才有助于百姓理性消费,巩 固调控成果。

  公布工作时间表

  在这份通知中,有几个时间表令人关注。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市、县人民政府应于一季度公布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2013年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到“十二五”末期,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要实现联网。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表示,列出具体的工作时间表,既能有效推动工作,同时有助于社会监督,体现出政府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心。(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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