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CCCITY > 新闻中心 > 社会|国内 > 正文

丈夫出国10年无音信 妻子离婚发现5年前已单身

2013-02-22 10:19  来源:北京晨报

   新婚丈夫出国留学,与妻子十年再未有联系,当妻子到海淀法院起诉离婚时,细心的法官查询发现,早在5年前丈夫就已起诉离婚,法院已经判决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

  2003年,马女士与 相恋多年的大学同学刘先生登记结婚,新婚燕尔,刘先生就只身前往加拿大留学,而马女士留在国内工作。刘先生在加拿大落脚后,给马女士发了电子邮件,留下了 其在加拿大的学校名称及地址、电话。不想这一别,竟成夫妻俩的诀别。此后的几个月,刘先生再无音讯。马女士思夫心切,不知丈夫在加拿大是否遇到了什么事 情,在2004年11月前往加拿大寻夫,没想到扑了个空,学校答复查无此人,之前的联系地址也已经换作他人居住,电话也是空号。伤心之余,马女士只能回到 国内,等待刘先生和她联系。这一等就是十年,马女士没有等来刘先生的任何消息。无奈之下,马女士起诉至海淀法院,要求解除与刘先生的婚姻关系。

  海淀法院受理案件后,卢秋法官向马女士了解了相关情况。马女士表示,刘先生的户籍还在自己家。但她只知道刘先生是山西人,家庭成员情况以及具体 住址、联系方式都没有。法院多方寻找送达传票,均未能找到刘先生。无奈之下,马女士向法院申请向刘先生公告送达起诉材料和开庭传票。

  公告送达期限过后,依然没有刘先生的消息,法院只能按照被告缺席审理。法官多方查询却发现一个让人意外的结果:早在2008年,刘先生就起诉至 法院,要求解除与马女士的婚姻关系。起诉理由与马女士所述大相径庭,刘先生称他在赴加拿大留学后,马女士也于2005年获得陪读签证。但此后马女士就不见 踪影,一直未与刘先生见面。至刘先生起诉时双方分居超过3年。因双方分居时间较长,感情已破裂,故要求与马女士离婚,无其他诉讼请求。而当时的承办法官也 多次与马女士联系,但未能联系上马女士,法官还与马女士在京家属取得联系,但均未能获得其在国外的地址。后法官通过《人民法院报》向马女士公开送达了起诉 材料和开庭传票,该案最终于2008年3月16日判决准予刘先生与马女士离婚。也就是说,从2008年3月16日起,两人已然不是夫妻关系了,而马女士对 此竟毫不知情。

  最终,马女士当庭撤回了本次诉讼。

  律师说法

  离婚登记信息对接待完善

  丈夫5年前就已经与自己离婚,为何马女士还浑然不知?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杨晓林表示,这与我国婚姻登记中民政部 门和法院之间的信息对接还不够完善有一定关系。夫妻离婚目前有两种途径:一是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二是到法院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通过诉讼离婚后,当事人 离婚的结果并不会告知民政、户籍部门,只有当事人自己主动提供材料到民政、户籍部门办理才可以,但有的当事人没有再婚等需求,并未主动办理,这样民政、户 籍部门也就不掌握当事人已经离婚的信息。

  杨晓林律师表示,在韩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政府要求离婚的夫妻限期将法院判决交到民政部门,否则就过期失效。马女士的遭遇很离奇,但也从一个方面说明,离婚登记也应加以完善,让民政、户籍部门和法院能够对接相关信息。

  晨报首席记者 王彬

新闻 | 长春 | 吉林 | 社会 | 教育 | 事故 | 法治 | 视频 | 新鲜事 | 北京 | 国际 | 房产 | 历史 | 娱乐 | 科技 | 农业 | 网贷 | 情感 | 健康 | 招聘 | 推广 | 供求 | 出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