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讯(记者 艾灵) 3月29日,本报以《身份不明 来历不清“越南酸奶”很火很可疑》为题,对长春市销售“越南酸奶”的情况进行了报道。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当晚即通过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QQ群向全系统下发了清查问题“越南酸奶”的紧急通知。30日,又印发正式通知。
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迅即行动,集中执法力量。截至目前,全省共清查问题“越南酸奶”23978盒,其中长春市食药监局查获22747盒,现已全部下架封存,并依法进行查处。
经向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核实,我国与越南 尚未就乳制品确认卫生证书,因此,越南酸奶不允许进口至我国。所查“越南酸奶”普遍无中文标签,或标签不规范,无法判断是否过期。酸奶的保质期一般较短, 部分要求2℃~6℃储存。而市面销售的“越南酸奶”在运输、销售过程中可能存在冷链断裂问题。特别是随着天气转暖,更加剧其腐败变质的风险,产品质量安全 难以保证。
省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进口食品时一定要选择有中文标签、并标注相关信息的食品。如发现经营者销售“越南酸奶”,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