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当地引发轰动的四平市财政局原党委书记、局 长李云飞腐败案一审判决生效。审判机关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云飞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14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 罪;其超越职权、违反规定套取国家财政补助资金4920万元并进行平账处理,造成国家财产脱离财务监管的行为,已经构成滥用职权罪;判决被告人李云飞犯受 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 币30万元。
判决被告人李云飞所得赃款141万元及孳息9680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查封在案的海南两处商铺和一栋别墅,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与李云飞同时落马的四平市财政局原办公室副主任李召东同案宣判。法院判决被告人李召东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 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数罪并罚,同时因李召东有自首情节,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决由被 告人李召东经营的四平市铁西区金政宾馆餐饮有限公司(原四平市财政局招待所)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案情
利用职务之便受贿141万
被告人李云飞1954年9月出生,四平市财政局原党委书记,曾任四平市财政局局长。因涉嫌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于2013年9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5日被逮捕。
被告人李召东,1973年9月出生,四平市财政局原办公室副主任兼四平市铁西区金政宾馆餐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单位行贿罪,于2013年9月3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5日被逮捕,2014年1月24日被取保候审。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3年春节前,被告人李云飞利用其担任四平市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承诺给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在财政资金上给予支持,先后6次收受人民币41万元。
2013年5月,行贿人吕某被纪检委调查,李云飞担心事情败露,让李召东想办法将其受贿款入账。李召东在明知系李云飞犯罪所得的情况下开具虚假收 据,将李云飞所给的33万元入账到其所经营的四平市铁西区金政宾馆餐饮有限公司的账目中,并按李云飞的指示,将其中10万元退给吕某的妻子,其中6万元交 给四平市纪检部门,帮助李云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案发后,李云飞家属退缴人民币38.32万元,美元5623元。案发后,李召东退缴17万元。
2010年至2011年,被告人李云飞利用其担任四平市财政局局长之职务便利,为被告人李召东承包金政宾馆一事上提供帮助,收受被告人李召东给予的存有人民币100万元的银行卡,案发后侦查机关依法扣押。
造成国家财产4920万元流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2月,四平市财政局决定在伊通县景台镇姚家村建立生态农业基地,同年3月份,被告人李云飞擅自决定将“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产粮大县奖励金”400万元通过双辽市财政局、红嘴开发区财审局、四平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以及工程款名义转账至夏某挂靠的吉林省某建筑工程公司,并指使时任四平市财政局长春办事处主任王某与该公司制作虚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开具建筑工程施工发票处理该400万元。
2012年3月至12月,被告人李云飞指使王某多次从该款中陆续取款成立伊通满族自治县某绿化有限公司,并以某绿化公司和四平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吉林省某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营伊通基地,至案发时造成国家财政补助资金400万元流失。
2012年4月至7月,被告人李云飞利用担任四平市财政局党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期间,擅自使用2012年“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2789万元,以辽 河农垦管理区、红嘴开发区下属的四平市国营双辽农场、四平市某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在海南海口市购买门市房两处、别墅一栋。至案发时,造成国家财政 补助资金2789万元流失。
2012年至2013年,被告人李云飞在担任四平市财政局党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期间,擅自决定将2000余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产粮大县奖 励金”等国家财政补助金通过红嘴开发区财审局、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辽河农垦管理区财政局、四平市铁西区财政局、四平市铁东区财政局、四平市伊通县财政局等 单位转至吉林省某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伊通基地建设。至案发时,造成国家财政补助资金1731万元流失。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云飞受贿数额巨大,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4920万元流失,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以惩处。
被告人李召东主动交代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延伸阅读
“一把手”“一言堂”
再现腐败根源
证人证实,四平市铁西区金政宾馆原来是四平市财政局招待所,2009年,四平市财政局花了600万元进行了全面扩建和装修,营业面积达到3000平 方米,装修气派豪华,当时是四平市最好的宾馆。装修后,李云飞提出将该宾馆承包给办公室副主任李召东,并召开党委会研究,当时确定承包费是30万元,大家 都感觉承包费太低,李云飞说是参考另外一家宾馆承包价定的,但大家都知道那家宾馆承包价是一年70万元,但大家也不好说什么。
李召东承包一年后,李云飞又将该宾馆续租给李召东,续租5年,承包费还是30万。而且承包费不给现金,以李召东给财政局职工做3年制服的方式来抵顶承包费,制服费约花费90万元。
“党委会就是走个过场,一切都是按照一把手的意图定的,我们虽然有意见,但也不好说什么。”多个证人都提到了这一点。
新文化记者 杨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