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新文化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再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次上调惠及26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
自2015年1月1日起,全省2014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
影响
惠及260余万企退人员
本次调整,是自2005年以来的第11次连续调整,惠及我省26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
在本次调整中,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80元,比2014年提高15元;
挂钩调整,按档次划分,比2014年各档均增加1元;
倾斜调整部分,对高龄退休人员各档次倾斜调整均比上年标准高10元;
对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职工,继续给予倾斜并适当提高倾斜标准,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不足99元的,按99元调整。
发放
将按时足额发放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可参照执行,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用人单位或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机构填写省统一制定的审批表,经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机构负责按时足额发放。
举例
满足条件:72岁的王大爷,缴费年限为30年,上年年末基本养老金3000元,假设他同时满足“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所有条件,那么调整后,每月能领多少养老金呢?
养老金计算:3000+(3000×1%+30×4+70+80)=3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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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再增10元 分两年实施
除了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外,我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也有所增加。
2015年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
经省政府同意,2015年4月,我省人社厅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在国家提高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 10元,分两年实施(2015年、2016年各提高5元),即2015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5元;2016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提高至每人每月80元。此次国家和我省增加的基础养老金金额,不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标准。
这次国家和我省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将使我省237万城乡老年居民直接受益,对保障和改善低收入的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文化记者 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