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男子许某曾因诈骗罪入狱5年,出狱后他仍不知悔改,再次实施诈骗。
许某今年55岁,敦化市人。2007年,因犯诈骗罪被敦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2012年1月12日,许某刑满出狱后,整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最终生活拮据的他重新玩起了骗人的伎俩。
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份期间,该男子谎称自己叫李某某,是某药厂的正式员工,也是该药厂老总的亲戚。以“抬钱”给利息为借口,骗取被害 人余某3万元,后又以能够买到该药厂原始股为借口,又骗取余某2.3万元。随后,该男子怕谎言被揭穿,又怕被害人起疑心,返还余某人民币1.65万元。
为了能骗到更多的钱,许某四处撒网。2014年4月至6月份期间,许某再次编造身份,骗取被害人张某人民币2000元,又以银行存钱给高额利息为借 口,骗取张某5000元。案发前,许某返还给张某1000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许某的诈骗行为终究难逃法眼,公安机关迅速破案,将犯罪嫌疑人许某抓 获。
近日,敦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此起案件。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许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许某在庭审中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 罪事实,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该院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许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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