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新文化记者从永吉县森林公安大队了解到,近日,该大队集中销毁了一批收缴的非法猎捕的野生动物尸体。
据该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4日10时许,该大队部分民警在五里河林场和林业工作站等地方林业部门的配合下,在北大湖镇吉桦公路广场上集中销毁在多次 清查活动中收缴的野生动物尸体96只,其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花尾榛鸡74只。此次集中销毁的野生动物尸体主要在是“两节”期间办理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 件查获的,也有多次在市场清查中收缴的。
民警在集中销毁过程中通过悬挂标语、横福、散发传单以案说法。去年12月3日,本报B06版曾报道,永吉县北大湖镇男子汪某某使用铁夹子等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民警介绍,该人因非法猎捕、杀害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近日被永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通过在这次集中销毁野生动物尸体活动,广泛教育群众要保护野生动物,并对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震慑作用。
新文化网(李洪洲 通讯员 雷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