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忠宝拿着他不知情的信贷记录,很是无奈 记者 王强 摄
吉林市村民付忠宝最近贷款买房时,被银行告知有20多条不良记录,而且还欠银行10多万元。原来,2012年,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有人用他的身份证在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乌拉街支行贷款10万元。
■村民反映
买房时发现自己“被贷款”了
付忠宝今年48岁,是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亚复村5社村民,2010年左右,他来到吉林市区居住。今年1月17日,他到银行办理贷款买房,“银行信贷人员说我不能贷款,有不良记录,当时还欠银行10多万元没还。”
他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发现他的“信贷”记录上显示,2012年5月,他向银行贷款10万元,利息1万多元,截至当日,有20多条不良记录。
“我没有贷过款啊?”他说,只在2009年给乌拉街镇韩屯村的朋友做过担保。于是,他来到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乌拉街支行,经过查询,贷款是由信贷员程彦东办理的。
当日,他找到了程彦东。“程彦东对我说,这钱是他用我的身份证信息替别人贷的款,和我没关系,让我回去等几天。”付忠宝说,1月末,再次联系程彦东,被告知款已还上,不良记录马上消除。可2月2日,他再次到人民银行查询,不良记录还在。
“我买的房子已经交了定金,如果因不良记录贷不了款,房子就被别人买走了。”付忠宝说,现在非常着急,“另外,贷款需要本人到银行,我根本不知道,也没签字,这款是怎么贷的?”
■记者暗访
信贷员:贷款人贷的额度大
才拆分到担保人身上的
3日10时许,新文化记者跟随付忠宝来到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乌拉街支行,记者以付忠宝家人的身份见到了信贷员程彦东。
新文化:付忠宝没到现场(银行)、没签字,怎么就贷了款呢?
程彦东:这个报备了的,跟个人不发生关系。
新文化:这个钱被贷到哪儿去了?
程彦东:以前付忠宝给别人当过担保人,贷款人贷的额度大,才拆分到担保人身上的,这个上面(银行领导)都知道的。
新文化:银行知道,但付忠宝都不知道自己在银行贷款了。
程彦东:行里都知道,领导不批,怎么能贷下来。我就是一个信贷员,要不去找行长吧。
随后,记者见到了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行长沈成功(音)。
新文化:付忠宝没到现场(银行),没有签字怎么就贷了款?
沈成功:付忠宝的事,我们市行、省行都知道此事。通过调查,付忠宝的确没有来银行,也没有签字就给贷了。信贷员说是给放错了,可能是身份证录入的时候录错了,录到付忠宝身上了。既然是信贷员的错误,就应该由信贷员全全来处理,哪怕是自己拿钱垫上。
新文化:信贷员说,付忠宝的情况不是个例。
沈成功问程彦东是怎么回事,程彦东说是拆分到担保人头上的。
新文化:那付忠宝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
沈成功:目前,付忠宝的钱已还上,不良记录消除也在办理中。
银行方给付忠宝出了份已还款证明。证明上显示:付忠宝,男,此人于2012年5月16日在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乌拉街支行借款10万元,因信息录入错误导致贷款产生逾期,并非付忠宝恶意违约。该笔贷款于2015年1月27日结清,贷款形态为结清,特此证明。
■无独有偶
又一村民“被贷款”3万多
记者离开银行时,遇到另一位“被贷款”的村民,他叫关岫斌,是乌拉街镇韩屯村人。也是未经本人到场签字,银行就给贷了款,并产生了不良记录。
“得知此情况,我赶紧找到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乌拉街支行,他们目前把钱还上了,但是不良记录还在。”关岫斌说,经过查询,他的名下在2009年和2013年共有3万多元的贷款。
“我以前没给人担保过,很奇怪为什么会出现不良记录?”关岫斌说,负责他的信贷员也是程彦东。
在银行信贷室门口张贴的告示上写着,信贷员程彦东负责的区域是三家子村、万家村、韩屯村和大常村。
■行长
录入错误出现错贷
17时许,新文化记者表明身份后,电话采访了沈成功。
新文化:上午我们以付忠宝家属的身份已暗访过你们。离开时,我们又发现一姓关的村民也是没到银行、没签字就被贷款了。
沈成功:我调到该行不久,对付忠宝不知情出现贷款的事开始不太了解,但经调查,的确是我们录入错误才出现了错贷。目前,我们已积极还款并处理此事。至于有姓关的村民也出现这种情况,我不知情。
新文化:他们贷的钱,去了什么地方?
沈成功:电话里说不方便,可以当面再聊。
■律师
冒用他人签订的借款协议无效
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刘海波律师介绍,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银行工作人员冒用他人名义签订的借款协议或担保协议,属于无效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
若当事人因此产生银行不良记录或其他直接损失,可以通过法院进行索赔诉讼。
新文化记者 温月 杨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