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报讯(记者 张炳哲 通讯员 张立君 费禹铭)近日,公主岭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成功查处一起因售楼款未及时申报纳税的偷税案,追缴税款、滞纳金和罚金133万元。
该案源自群众举报,举报人举报公主岭市某中学建设职工集资楼收取售楼款未申报纳税。接到举报后,公主岭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迅速组织人力对该中学 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职工集资楼涉税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涉税时间长,财务人员拒不配合,不提供相关资料等难题,检查人员首先 制定检查预案,还通过税法讲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巧用举报人的证言,对其开展攻心战,并打破其心理防线;其次通过实地检查、外部调查、寻求第三方配合等 途径,进行大量的走访来多方调查取证、固化证据。在大量的书证、物证面前,该企业相关人员最终缓和了态度,承认所收取的5369624元售楼款未进行纳税 申报的事实。
公主岭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该企业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的偷税行为进行了追缴和处罚,其中补缴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款合计 755092.88元,加收滞纳金435118.29元,罚款144860.20元。以上税款、滞纳金、罚款已全部追缴入库。该案的成功破获,有力打击了 涉税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出税务稽查部门执行税法的职能作用和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