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回溯至今年7月16日,磐石市公安局接到通钢磐石某企业的报警称,在原料库丢失原料钢棒百余吨。这一条报警,牵引出4名“内鬼”串通作案盗窃600余吨、百万余元钢材的省厅督办特大系列盗窃案。
案件被列为省公安厅目标案件
当天,在该企业报警后,公安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厂房自查自检,案发时间为今年6月30日22时许,并提出了几个怀疑对象:张某、郭某、王某、袁某。他们都是钢企工作人员,有的是吊车司机,有的是库管员,有的是门卫。
警方初步核实后发现,张某、袁某等人已经似乎有所警觉,手机关机,去向不明,有重大作案嫌疑。
案件随后引起公安机关各级层高度重视。很快,“2014·07·16”特大系列盗窃案被列为省公安厅目标案件。为了尽快侦破这起案件,磐石市公安局党委先后召开几次紧急会,组织由刑警大队、辖区派出所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并要求专案组签下军令状:此案不破决不收兵!
确定“内鬼”作案
专案组经进一步核实,发现车间内还曾几次发生原钢材减少现象。只是由于库房大、库存量不能随时进行清点,因而未能及时发现被盗案件发生。办案民警在 侦查过程中一致感到:此案作案手段缜密、数次采取同样方式,夜半时分开始实施盗窃行为,因此“2014·07·16”盗窃案应为系列盗窃案。
同时,专案组还分析,此类案件由于策划周密,犯罪分子作案速度快且在得手后逃逸快,如果不是数量巨大,即使在案发后较长时间也很难从数量更为巨大的 钢材车间现场发现被盗。加上这一钢材存放车间在场区位置较为偏远,除了特殊调运这一车间钢材不常被调取使用,因此,这诸多因素都为事后提取痕迹物证增加了 较大难度,在一定程度上也给侦查工作总体进展带来难度。
不过,通过调取附近的视频监控探头,民警们终于基本确认作案的犯罪嫌疑人范围。同时,另一专案组成员研判后分析:这起特大案件发生在深夜,犯罪嫌疑 人都是乘场区外围家属区住宅楼及场区内倒班工人熟睡之机动手。而且,这么大的运输量不仅完全可以肯定是团伙作案,还必须有大型运输车辆。再从作案手段、手 法娴熟等方面可以断定,一定有熟悉操作程序的“内鬼”配合。
作案团伙被控制
随后,办案组民警兵分四路进行侦查。一路人马组织案发地周边巡逻、盘查、蹲点守候工作;一路人马对辖区内、附近辖区的宾馆、旅店、招待所、网吧等场所进行清查,对通宵吃喝玩乐和出手大方又无经济来源的可疑人员重点排查;一路人马奔赴吉林长春、辽宁沈阳、黑龙江哈尔滨等地从可能收购原钢钢材厂家着手,努力发现破案线索。一路人马物色和布置秘密力量上阵,以获取更有实际价值的破案线索。
与此同时,专案民警负责蹲守跟踪几个重点嫌疑人的民警们获得信息,嫌疑人张某多次出现在不同的某银行营业网点进行划账、提取现金等业务,而且每笔业务经济数额都较大。
这一线索很快经指挥部回馈到前往吉林长春、黑龙江哈尔滨等地的专案组处。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专案组民警们得知,吉林长春、黑龙江哈尔滨某从事钢材 交易个体厂家多次与磐石的张某有着密切的经济业务往来。经多方比对,办案民警确认磐石的张某就是早已被专案组锁定的此案的重点嫌疑人。而在最后一次案发 后,张某、袁某等人都以家中有事为由请假回家后消失不见了。
此后,经过近三个月的缜密侦查,基本锁定了这是一起系列盗窃大案,嫌疑人最低为四人(收赃者另案处理),既有策划主犯又有运输车司机、值班放行人员等人共同参与的团伙盗窃案。并确定,案件脉络已基本掌握,是时候该收网了。
涉案600余吨钢材,价值百万余元
按照指挥部方案,今年十月末,第一、第三专案组成员在吉林市将张某控制;第二、第四专案组成员在烟筒山镇将袁某控制;机动组成员将另两名嫌疑人郭某、王某控制。
经警方连夜讯问,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系列大盗”终于低下了头,供述了在案发当天,张某联系王某帮忙开吊车,张某在原料库挂吊,袁某等人在大车的位置摘吊,装完货物以后将车开到门卫处由郭某放行,最终转手倒卖的犯罪事实。
另外,张某等人还各自交待了自2013年10月份至今,在本厂疯狂作案十余起的犯罪事实。从2013年10月到2014年6月间,几人在钢厂仓库内盗窃原料钢棒十次、至少六百余吨,非法获利数十万元,案件总值百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12月中旬,张某等四人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新文化网(李洋 通讯员 刘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