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报吉林讯(记者 李洋) 11月19日,吉林市龙潭区居民苏先生到辖区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骗走200余万元。案件随后被转至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经侦大队。
苏先生介绍,去年7月份,一位相熟多年的朋友说起了一位女“能人”马某,在某土地资源单位上班,很有能量。
苏某托朋友介绍和马某认识,希望能承接工程项目。马某满口答应,并称最近要进行的一个高速公路工程项目需要对外承包,可以帮忙联系。
之后,马某以各种名义向苏先生要钱。到今年5月份,苏先生共给马某银行汇款217万,现金50万,共计267万元。直到11月份,苏先生觉得事情不对劲了,报了警。
11月21日,警方将马某控制起来。开始,马某对自己的诈骗行为并不承认,说这些钱是苏先生包养她的钱。但在警方的核实下,她最终承认了诈骗事实。
警方发现,苏先生汇款给马某的一大笔钱被随后汇入一个刘女士的账户中。“经过核实后,我们确认在2011年,马某以帮忙办工作的名义诈骗刘女士 140万元。其后,刘女士往回要钱,马某正好从苏先生处骗到了钱,就用这笔钱还了之前的骗债。”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经侦大队侦查员陈宇灏介绍,另外的 钱,马某将一部分借给了前夫开砂场,另一部分挥霍掉了。
目前,马某已被提请批捕,此案在进一步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