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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女子为还骗债再诈骗 被抓后称是包养费

2014-12-09 20:03  来源:新文化网

朋友的邻居,据说是位“能人”。有关系,有门路,可以帮忙联系工程项目。结果,被骗了267万元。被骗者事后才知道,“能人”骗他钱,是为了还以前的骗债。

朋友的邻居是位“能人”

今年11月19日,吉林市龙潭区居民苏先生到辖区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骗200余万元。案件随后被转至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经侦大队。

苏先生向侦查员介绍了情况。原来,早在去年7月份,他听一位多年相熟的朋友说起了身边的一位女“能人”马某,和朋友是邻居,在某土地资源单位上班,很有能量。

苏某拜托朋友介绍和马某认识,希望能承接工程项目。马某满口答应说没问题,并称最近要进行的一个高速公路工程项目需要对外承包,可以帮忙联系。

骗了267万元,谎称“包养费”

之后,马某以各种名义向苏先生要钱。有的时候说要疏通关系,一次要10万或者20万元,有的时候说要交纳承包抵押金,一次性要走150万元。一直到今年5月份,苏先生共给了马某银行汇款217万,现金50万,共计267万元。

但是,要走了钱,工程却迟迟没有动静。苏先生起了疑心,向马某询问过,并称如果实在办不下来就退款。但是,一直拖到了今年11月份,苏先生觉得事情不对了,报警了。

11月21日,经过核实后,警方将马某控制起来。开始,马某对自己的诈骗行为并不承认,说这些钱是苏先生包养她的钱。但是,在警方的核实下,最终承认了诈骗事实。

骗钱为了还骗债

警方发现,苏先生汇款给马某的一大笔钱被随后汇入一个刘女士的账户中。“经过核实后,我们确认在2011年,马某以帮忙办工作名义诈骗刘女士140 万元。其后,刘女士往回要钱,马某正好从苏先生处骗到了钱,就用这笔钱还了之前的骗债。”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经侦大队侦查员陈宇灏介绍,另外的钱,马某 一部分借给了前夫开砂场,另一部分挥霍掉了。

目前,马某已被提请批准逮捕,此案在进一步工作中。

新文化网(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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