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CCCITY > 新闻中心 > 吉林新闻 > 正文

利用POS机进行信用卡诈骗 5嫌犯被批捕

2014-10-14 16:28  来源:新文化网

通化市个体业主董某不在研究经营之道上下功夫,却打起了刷POS机赚手续费的主意,导致银行损失数十万元,与另外4名犯罪嫌疑人形成共同犯罪,近日,董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5月份,北京的刘某通过某QQ聊天群结识了在长春的 郎氏兄弟,利用郎氏兄弟掌握的“技术”,通过在某银行的POS机上作虚假交易,从中骗取钱财。为此,刘某还特地从北京到长春市找到郎氏兄弟,确认这种技术 的真假,郎氏兄弟用刘某提供的该银行信用卡在郎某的POS机上进行演示。由于郎氏兄弟怕在自己的POS机上这样操作会行迹败露,便让刘某寻找POS机主, 刘某在确认这门“技术”能挣钱后,便在网上发出POS机寻租广告。这条广告引起了通化一POS机主董某的注意,在利益的驱使下,董某很快答应与刘某等人见 面。刘某同时找到之前让其帮忙将信用卡提额的蒋某,让蒋某带着信用卡从天津来到通化作案。

5月27日,刘某、蒋某及郎某来到董某公司,刘某等人先将蒋某提供的一张透支额度仅为3千元人民币的信用卡存入1.5万元,以提高该张信用卡的消费 额度,然后往外透钱,再用透出的钱往卡里存2.5万元,再利用虚假交易恶意进行消费操作、网银转账、撤销操作的方式,在短短35分钟时间内,共分14次套 取银行资金48万余元。

案发后,董某做贼心虚害怕东窗事发,主动联系银行看其POS机是否出现异常,并谎称由于事发当天下午自己不在家,服务员操作失误,所以有几次消费和 撤销消费的记录,银行经仔细核对后,发现董某所说并不属实,同时发现董某等人的行为已致使银行损失40余万元,便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警方调查确认,刘某、 董某等人的行为以致银行损失48万余元。看守所内,董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本打算帮他们刷卡挣点手续费的,没想打就这么糊里糊涂地成了他们的共 犯。”

目前,涉案的五名犯罪嫌疑人已先后被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新文化网(卢红 通讯员 金长龙)

    新闻 | 长春 | 吉林 | 社会 | 教育 | 事故 | 法治 | 视频 | 新鲜事 | 北京 | 国际 | 房产 | 历史 | 娱乐 | 科技 | 农业 | 网贷 | 情感 | 健康 | 招聘 | 推广 | 供求 | 出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