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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女子银行“捡走”万元现金 涉嫌侵占罪

2014-08-02 21:50  来源:新文化网

侵占罪

白衣女子在失主赶到后,还是揣着钱走了。 N4

  在马路上捡钱的多见,在出租车上捡钱的也不少见,可在银行柜台上“捡钱”的就罕见了。7月31日,四平一女子就在一家银行柜台的钱槽内将另一位 储户遗忘的1万元现金“捡走”。而其在与赶回银行寻钱的储户相遇时并没有主动归还,而是带着这笔钱匆匆离去。警方表示,如该女子拒不归还这笔钱,就涉嫌侵 占罪,要负刑事责任。丢钱的储户则表示,如果该女子能够主动把钱送回来,可以不追究她的责任,甚至还会给她一定的酬金。

  储户银行取款6.5万元转身就少了1万元

  “这件事让我非常上火,因为舅妈去银行取钱是借给我的,结果还没出银行的门就丢了1万块钱。”8月1日上午,四平市民于先生向本报记者讲述了一件非常离奇的丢钱事件。

  7月31日12时50分许,于先生与舅妈王女士以及另一外女性亲属张女士一起来到四平市铁东区中央路某银行北二支行取款。王女士此行打算取款6.5万元,借给于先生急用。

  警方提供银行监控录像显示:12时58分30秒,银行柜员将6捆1万元的现金放入钱槽内让王女士拿走。王女士立即伸手从钱槽内拿出钱来,数也没 数就放到了随身带来的报纸上。而后,银行柜员又将没有打捆的5000元散钱从钱槽上方传递给了王女士。王女士在拿到这5000元后,也没有数,直接将这 5000元和之前取出的那几捆百元钞票一起包在了报纸里,递给了站在一边的于先生。

  于先生没有数钱,三人一起离开了银行,到街对面另一家银行存钱。

  “这不是6.5万元啊,这是5.5万元。”在明确了于先生要存款6.5万元后,银行柜员在清点钱款时发现于先生递过来的钱金额还差了1万元,打 成捆的1万元只有5捆,还差一捆。于先生脑子嗡地一下子。 “是不是丢在那家银行1万块钱啊,赶紧回去找找。”王女士也跟着紧张起来,她让于先生先把5.5万元存起来,她和张女士回对面银行去找。

  返回银行后和“捡”钱女子擦肩而过

  13时8分,王女士和张女士快步返回之前取款的银行,王女士和张女士还说着“有可能是落在柜台的钱槽里了”。

  这时,她们看到一名身穿白色上衣、黑色短裙的中年女子刚拉回挎包的拉索,正准备离开5号窗口。听到王女士她们的的谈话,该女子猛地一转身,似乎对她们的出现感到非常突然,瞪大眼睛,露出了十分惊愕的表情。不过,该女子并没有说话,而是快步离开了银行大厅。

  王女士和张女士随后查看了5号柜台的钱槽,发现里面并没有钱。

  5号窗口的女柜员回来后。王女士和张女士询问她是否看见她们遗落在钱槽里的1万元钱,女柜员表示没有看到。王女士又问她们走后,是否有人办理过 业务。女柜员回忆说有一个穿着白衣服的中年女子要汇款。但她说没带身份证暂时没办理。而后,该女子就站在5号窗口前开始打电话。由于该时段办理业务的人并 不多,女柜员就将暂停办公的告示牌摆到了钱槽上,转身拿着一些单据就离开了。直到13时10分许,她才完成报表工作回来。那名女子什么时候离开的,这期间 发生了什么事请,她并不知情。听了女柜员的介绍,想起那名白衣女子在见到她时错愕的表情,王女士觉得自己的那1万元很有可能是被她给拿走了。无奈,王女士 只好向警方报案。

  女子纠结了8分钟后最终拿走了别人的钱

  接到报案后,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分局四马路派出所民警调取了银行的监控录像。多个角度的监控录像显示,王女士的那1万元钱确实是落在5号柜台的钱槽里了,而将这笔钱拿走的正是那个没有办理业务的白衣女子。

  监控录像显示,12时58分30秒左右,柜员将6捆1万元的现金放入钱槽内,其中有一捆1万元贴在了靠近柜员一侧的槽壁上。王女士只拿走了另外的5捆1万元钞票,而遗忘了这1捆。王女士、张女士和于先生没有发现丢钱,银行女柜员也没有发现储户少拿走了一捆钱。

  7月31日12时59分16秒,一名白衣中年女子在于先生等人离开后,立刻到5号窗口办理业务。在被柜员告知需要身份证后,她将自己的汇款单取出,手里一直拿着自己的一叠钱。

  13时0分4秒,白衣女子在将自己的钱装进挎包后,一边打电话,一边低头往钱槽里看了一眼。30秒后,当她发现女柜员正在收拾单据有可能要离开 时,又低头看了钱槽一眼。13时1分25秒,白衣女子在女柜员离开后挂断了电话,她向身后张望了两次后坐到了5号窗口前的椅子上,又回头张望了两次,随后 不自然地摆弄着手里的汇款单。

  13时2分至13时3分,白衣女子坐在5号窗口前的椅子上不住地四处张望,甚至望向天棚,似乎是在看哪里有摄像头。

  13时4分27秒,白衣女子接了一个电话,34秒后挂断了电话。13时5分20秒,白衣女子将汇款单和手机都装进了挎包里,突然站起身来。快步 离开了银行大厅。整个过程中都没有看钱槽。 13时8分15秒,白衣女子快步进入银行大厅,径直走到5号窗口前,麻利地拉开挎包的拉锁,伸出右手将钱槽内的那捆钱拿出,塞进自己的挎包内,并迅速拉上 了拉锁。就在这时,王女士和张女士赶到了白衣女子的身后,她们指着5号窗口的钱槽说钱很可能是丢在了那里。视频中能看出白衣女子非常惊讶,看了二人几眼后,快步离开了银行大厅。

  警方称女子如不归还钱款就涉嫌侵占罪

  “从案情上看,如果该女子拒不归还钱款,其就涉嫌犯下了侵占罪,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分局四马路派出所所长刘继民说,刑法规 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案的1万元现金应定性为他人 的遗忘物,且数额较大,所以白衣女子的行为具备侵占罪的基本特征。如果其主观上坚持占为己有,拒不归还,那就符合侵占罪的全部要件了,得负刑事责任了。

  “如果该女子能够主动把钱送回来,我们可以不追究她的责任。”当事人之一的于先生说,他和舅妈宁愿相信白衣女子是一时糊涂,只是暂时替他们保管 这笔钱,他们都希望她能够及时将这笔钱归还,送到银行或者派出所都行,他们不会追究其责任,甚至还可以给她一定的酬金。 “丢钱后我就睡不着觉了,我想那个白衣女子应该也睡不着觉吧。我真希望她能快点把钱给我们送回来,这样大家就都踏实了。”于先生说。

  新文化网 (樊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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