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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一男子无证醉酒驾车 撞死两路人被批捕

2014-08-01 10:05  来源:新文化网
 6月末,桦甸市民刘明(化名)以1万元的价格购得一台二手捷达轿车,在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上路,撞死两路人被批捕。

  7月10日晚,刘明与朋友一起吃饭,席间,他了三瓶啤酒,因要接一个朋友,他便驾驶着刚买的捷达车开往目的地。在途径桦甸市一小学对面时,刘明发现车前方有两个行人,可是因为车速过快,避让不及时,两名行人被撞到,后车辆因转弯失去控制,撞进了路边一户人家的院子。

  被撞的两名行人,一人当场死亡,一人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对事故现场及调查取证后认定,刘明所购买车辆未购买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且车 辆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而刘明本人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驾驶机动车,且经检测其静脉乙醇浓度含量为93.61mg/100ml,属醉酒驾驶 机动车,而被撞两名行人系正常在道路上通行,并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刘明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全责。刘明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规定,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近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的犯罪嫌疑人刘明被桦甸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予以批准逮捕,无论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是醉酒后驾驶机动 车,刘明的行为都是对自己,对社会的极不负责,对于他的行为,等待他的只有法律的严厉惩罚。

  新文化网 (杨晋浩 通讯员 孙鑫玺 高俊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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