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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一只大鹰飞落村民家 体力恢复将放飞

2014-04-23 09:26  来源:城市晚报
原标题:待其体力恢复就将大膺放飞
大狂鹰
大狂鹰真不小

大狂鹰真不小 记者 高德臣 摄

  4月21日上午,梨树县公安局十家堡镇派出所所长高亮给记者打电话说,他们所女治安员周春华家里飞来一只大鹰,大鹰飞来后不走了,周春华一家人和派出所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当日下午,记者在梨树县十家堡镇十家堡村二社周春华家看见了那只鹰。这只鹰身高31厘米,头9.5厘米,体长58厘米,腿粗约1厘米,重约1公 斤,两腿有毛,四个脚趾前三后一均为黄色,爪尖黑色锋利,鼻梁黄色,嘴黑色带勾,眼睛褐色,瞳仁黑色,背部羽毛褐色,腹部及翅膀里面羽毛褐色、白色相间, 翼展140厘米。

  周春华介绍说,昨天下午,这只大鹰落在邻居家院子里,当邻居接近它时,它又飞起来,然后落在了她家院子里,她走过去,大鹰迈步躲避,但并不飞走。周春华说,她知道这种鹰属于猛禽,可能会攻击人,便回到屋里找了一副手套戴上,然后上前将大鹰抓住抱回屋里。

  经查看,发现鹰的右腿下部有一小段绳子,绳子齐刷刷像是被刀割断的,右鼻子上有一处黄豆粒大小的陈旧性伤口,其他部位没发现明显外伤。周春华的 丈夫说,这只鹰可能是饿了,于是他拿来一根香肠切开喂它,可大鹰对香肠不屑一顾,连瞅都不瞅。周春华又拿来一块生肉扔在它面前,这下大鹰两眼放光,只见它 先是前后左右警惕地观察一会儿,然后用两只爪子按住那块肉,紧接着用嘴使劲撕咬,比鸡蛋稍小的一块生肉,不到10分钟就被它全部吃光了。

  周春华说,她知道这种鹰应该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但不知道该交给哪个部门,第二天,她把这事告诉了派出所所长高亮,但高亮也没遇到过这事,他也不 知道该咋办,不过高亮曾听人说过,有人曾经低价收买过这类猛禽,然后弄死做成标本出售,做成的标本售价大约3万元。高亮告诉周春华,谁买也不能卖,买卖国 家保护动物是违法犯罪行为。

  当日下午,记者带上这只鹰直接来到四平市森林公安局。看到这只鹰,局长宋力说,这属于国家二类保护动物。经副局长籍洪生联系,记者又带上大鹰来到四平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

  在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工作人员张超一眼就认出,这是一只成年大狂鹰,一般生活在中国北部和东北部、青藏高原东部及南部的部分地区。张超说,这种鹰非常威猛,尖锐的爪子强健有力,是它有力的武器,能轻而易举地捉住野兔。

  张超对大狂鹰检查后告诉记者,这只鹰没有大问题,但它非常瘦,原因可能是这个季节捕不到食物,我们喂养它一段时间,待它体力恢复后,我们会将它放生。

  城市晚报 记者 高德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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