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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一司机撞死7岁女童 支付一半赔偿金逃走

2014-04-18 09:23  来源:新文化网
 2013年9月8日,通化市二道江区居民洪涛(化名)驾驶车辆,错将油门当刹车,造成一死两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在支付死者家属一半的赔偿金后逃之夭夭。2014年4月15日,通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远赴千里之外,在河北省唐海县四农场将其缉拿归案。

  2013年9月8日11时30分,洪涛驾驶吉EB51**号黑色轿车,在通化县兴林镇政府家属楼广场时,错将油门当刹车,与孙林(化名)及其身 边学步车中11月大的男童郭刚(化名)相刮,后车辆未停又与右前方的7岁女童林佳琳(化名)相撞,造成孙林、郭刚受伤,林佳琳受伤严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发生后,肇事司机洪涛与死者林佳琳家属达成协议,分两次支付林佳琳家属40万元赔偿金,第一次先支付20万元,余下20万元尽快支付。 由于肇事司机洪涛认错态度较好,且死者家属也表示谅解,通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便为洪涛办理了取保候审,并定期不定期的与洪涛保持联系。

  在案件回访过程中,林佳琳家属反映,肇事司机洪涛尚未支付余下20万元的赔偿款。大队长隋克思得知此事后非常重视,要求办案民警立即联系洪涛, 帮助林佳琳家属协商余下20万元的赔偿款事宜,此时洪涛表面上态度较好,并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同意尽快赔偿余下20万元,并声称正在筹钱。

  实际上,洪涛正以筹钱为借口逃往外地。之后办案民警多次联系洪涛未果,于是便在网上通缉洪涛。大队长隋克思与办案民警连夜研究,分析案情,查找洪涛潜逃线索。

  最终得知,肇事司机洪涛可能的藏匿地点在河北省唐海县。2014年4月13日,办案民警奔赴河北省缉拿逃犯,行程2000多公里,几经周折,连 续奋战48小时,于4月15日,在河北省唐海县四农场将犯罪嫌疑人洪涛缉拿归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洪涛现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新文化网 (崔宝峰 通讯员 李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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