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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机用3月屏花了 辽源消费者商家各执一词

2014-03-24 09:37  来源:城市晚报
 原标题: 新手机用仨月屏花了 消费者商家各执一词

冉大爷的手机

  2013年11月,辽源市民冉大爷在辽源市信达数码广场为儿子购买了一部手机,用了3个多月,发现手机屏幕花了。对此,冉大爷拿去维修,被告之属人为损伤不在保修范围内。冉大爷坚持认为自己并没有损坏手机,是手机质量有问题,于是双方陷入僵持。

  手机用3个月发生故障

  日前,记者见到了冉大爷,其正在辽源市龙山区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据冉大爷介绍,他是于2013年11月份在信达数码广场为儿子购买的某品牌智 能手机,当时花了1199元。手机用了3个月,儿子就发现手机屏幕花了,没办法正常使用。冉大爷说:“这部智能手机是触屏的,屏幕花了,自然没法使用 了。”由于手机仍在质保期,于是冉大爷就拿着手机来到了购买手机的信达数码广场。冉大爷说,当时有服务员拿过手机后,检查下说,手机是人为损坏的,所以不 在保修范围内,如果想维修,得冉大爷自己花钱。对此,冉大爷觉得不理解,手机也没磕没碰的,怎么就是人为损坏的,还是手机质量有问题。在与服务员沟通无果 后,冉大爷来到辽源市龙山区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商场:手机为挤压损坏

  在辽源市龙山区消费者协会,记者见到了信达数码广场的售后部刘经理。据刘经理介绍,这部手机看外观,应该是由于挤压所致,很可能是放在兜里没注 意,出现的意外。冉大爷当时只是询问了服务员,并没有找到商场的售后。这种品牌手机在辽源地区有指定售后,可以带着冉大爷到该部门对手机进行鉴定。不过, 对此冉大爷却提出了异议,冉大爷说:“我就怀疑是手机质量问题,到他们的售后,即使有问题,他们也不会承认的。”

  为消费者考虑商家主动退款

  刘经理提出的建议冉大爷并不认可,最后,刘经理表示,信达数码广场是一家有诚信的企业,既然冉大爷坚持自己的观点,那么大年纪一趟趟奔走不容 易,商场从消费者方面考虑,可以为冉大爷退款。随后,记者跟随冉大爷、刘经理一起到了信达数码广场售后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冉大爷领回了购买手机的 1199元。

  城市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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