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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男子伪造合同 诈骗信用社350万元贷款

2014-03-13 21:27  来源:新文化网
 刘某自认为是一个“有才”的人,他拿虚假的合同从信用社骗取了350万元的贷款,又拿出其中的170万元自己去放高利贷。而在银行催缴贷款时,他又总是赖着不还。结果,他因涉嫌诈骗贷款罪被刑事拘留。

  2014年1月26日,四平市公安局辽河分局经侦大队接到辖区信用社报案称:2013年6月18日,孤家子镇居民刘某以与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签订的虚假购房合同为由从该信用社骗取贷款350万元。之后,他未按贷款合同按时还款。信用社多次电话催收,他就是赖着不还。接到报案后,辽河分局经侦 大队立即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经过大量的摸排工作,民警最终于2月18日将刘某抓获。

  经查,刘某,今年38岁,梨树县人。2013年6月,他利用虚假的购买门市房的合同从当地某信用社贷款350万元。而后,刘某将其中的150万 元还了自己欠下的债务,又拿出170万元放高利贷,借给了辽河垦区当地一房地产开发商,剩下的30万元留下自己做生意。在放高利贷过程中,他赚取了46万 元的利息。在被警方抓获后,刘某意识到了自己问题的严重性,他赶紧向银行支付了贷款利息,归还了部分贷款。尽管如此,刘某仍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辽河警方 透露,因涉嫌诈骗贷款罪,刘某目前已经被刑事拘留。

  新文化网(樊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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