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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男子下派当村官 半年多侵吞4万元工程款

2013-10-31 11:38  来源:延边新闻网

  原标题:下派当村官半年多侵吞4万元工程款

  和龙男子马某下派当村官第一年就侵吞工程款4万余元。近日,马某因犯贪污罪,被和龙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现年48岁的马某系和龙市人,原和龙市某局科员,2010年12月1日,被下派至和龙市头道镇某村任第一书记。2011年6月,马某利用担任该 村第一书记的职务便利,侵吞和龙市财政局下拨给村里修建道路两旁排水沟土方工程和村屯美化绿化工程资金4.38万元。案发后,和龙市监察局扣押3.7余万 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身为国家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侵吞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马某自愿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可予以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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