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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招嫖网下"接头" 长春朝阳警方摧毁3个卖淫团伙

2018-02-16 21:44  来源:长春晚报
近日,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长久路派出所,在打击“黄赌毒”专项行动中,打掉3个组织网络卖淫团伙,刑事拘留6人,治安拘留13人。

  2月6日,派出所民警在走访中发现一出租房屋有一打扮妖艳的女子,她在不同时段带着不同男子进出,形迹可疑。经过秘密蹲守,民警于当日深夜将一对卖淫嫖娼人员查获。

  经审查,卖淫行为人李某交代,她是一网络卖淫组织团伙成员,通过QQ接受老板“派活儿”,联系嫖娼人员至自己的出租屋内进行卖淫嫖娼活动。

  打击胁迫、介绍、组织、容留卖淫嫖娼团伙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所长周浩明组织民警迅速出击,当日又抓获8名卖淫行为人。

  经进一步审查,派出所民警发现,这8名卖淫行为人隶属3个网络组织卖淫团伙,网络组织严密,分工详细,结构稳定,相互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无其他联系,以防止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影响整体。

  为除恶务尽,长久路派出所根据行为人供述,将全所可用警力分成三组迅速开展侦查,先后抓获3名团伙组织者和5名嫖娼行为人。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办案民警忙碌中,一名网络组织卖淫团伙的组织者之一,竟然到派出所“摆事儿”,自投罗网,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经核实,这3个团伙分别在二道、宽城等地租用写字间或民宅作为办公室,老板负责安排组织,联系卖淫场所,协调整个环节,卖淫所得每单500至2000元不等,自己提取违法收益的20%;键盘手负责通过微信、QQ、陌陌等网络聊天工具招揽嫖客,通过网络发布包括长相、身段、年龄、价格、服务需求在内的充斥色情内容的招嫖信息,提取收益10%;司机负责提供接送服务,提取20%;卖淫人员提取50%。团伙成员按照嫖客要求指定交易地点,也可到组织者租用的房屋交易,根据约定好的价格现金结算。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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