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讯(记者 王跃) 最近一段日子,家住万盛·理想国米拉小镇的张先生一直在为一件事忙碌着,那就是向开发商讨要迟拿产权证的违约金,但这个过程却十分不顺利。“购房合同上写的很明确,开发商也承认这事,但为啥就是不给返钱啊?”
合同:违约金为房款的0.5%
张先生是在2009年9月份在米拉小镇购买的房子,房子87平方米,当时花费30余万元。“我们的小区是万盛·理想国第一期,如今第六期都已经建成 了,可产权证却是到2015年年末才下来。”张先生说,他当时购买的是期房,房子真正下来的日子是2010年8月,下房时并没有产权证。
“为了这个产权证,我们小区的业主可是费了不少劲,曾经一起去房地局找过,也到售楼处闹过。”张先生说,在居民的共同的努力下,产权证终于在去年年末办理了下来。
但还有一个违约金的问题没解决。“在我们的购房合同里,明确写着产权证应当在交房后的360日内交给业主,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方面需要向业主 支付违约金,这个金额是房价款的0.5%。”张先生称,房子的产权证下来后,不少业主都开始讨要这笔违约金,但开发商始终拖着。“已经过去大半年了,这笔 违约金一点动静也没有,也没有说法。”张先生称,小区一共800余户,都存在这个问题。
业主:多次讨要无果
17日上午,新文化记者在米拉小镇小区内看见,不少业主也正在讨论证违约金一事。
“我都去过好多次了,每次都没有准信,就是忽悠我们。”小区住户袁女士称,她就曾多次到售楼处讨要说法。“我去年年末,产权证刚下来的时候就去过,当时工作人员说得挺好,说合同里标明的事情不会有假,这笔钱在春节前就能下来,让我回家等,结果一等就没信儿了。”袁女士说。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曾多次联系售楼处,工作人员不是说领导不在,就是说解决不了。“我知道开发商的办公地点,我就找了过去,但楼下有保安不让进,就说领导不在。”张先生在现场计算了一下这笔违约金,以他家30多万的购房款来算,违约金应该是1600元左右。
销售经理:公司正研究
当天中午,记者与张先生一同来到了万盛·理想国的售楼处,正好见到了销售经理崔先生。针对业主们所反映的违约金一事,崔经理承认确有其事。
“这个产权证违约金的相关事宜,合同里确实都有标注,也具备法律效力。”崔经理表示,目前公司的高层也正在研究解决办法,还没有具体的处理意见。“我们会第一时间把业主反映的这个问题向上级部门反映。”崔经理称,因为这笔违约金涉及一期800余户居民。
“这不是某一个业主的诉求,是所有业主的,公司肯定不会一直拖下去的,不过这确实需要给我们时间。”崔经理表示。
但业主们并不认同崔经理的说法。“产权证已经下来快一年了,每次来都说向上反映,究竟啥时候能给解决?”面对张先生质疑,崔经理只是表示会尽快。
律师:有权起诉
针对此事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刘海波律师表 示,《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涉及到开发企业应当依约对商品房办理测绘及初始登记,也涉及到政府相关部门对该项目原地上物的拆迁和 灭籍等情形,这些都会影响到购房者领取房屋产权证的时间。若是因开发企业原因导致购房者不能依约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当依约承担违约责任,逾期仍然不履行 的,购房者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