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清楚拍下嫌疑人凌晨在踢车辆
大量私家车被划
十几位居民正在物业查看监控录像。 新文化报 白石 摄
“他做这样的坏事,真不知道是什么心态,给我们的车还编了号。”6月22日一早,长春市支农大街梧桐花园小区,富民大街弘海小区二期,还有相邻的50街区的部分居民们愤怒不已,停在楼下的自家车不是有划痕,就是有坑。经车主们初步统计,受损车辆多达50余辆。
居民称:40余辆车被划
22日10点多钟,新文化记者来到了弘海小区二期,此时,十几位居民正聚在物业,想查看一下监控录像,能不能发现划车的人。据这些受害的车主们说,该小区一共有14栋楼,并不是封闭小区,从5栋一直到13栋,停放的车辆都有划痕,而受损的车辆并不在监控之内。
居民们说,车辆被划,是早上晨练的园区业主,还有外出买菜的人发现的,后来车主们都得到了消息,在花园里越聚越多。
新文化记者看到,由该小区入口进入小区后,从5栋开始,摆放整齐的一辆又一辆的汽车,车身上都有划痕,在一处广场,并排停有两排汽车,里排的没有被 划,停在靠近路边的则很不幸。路边停放的一辆高档轿车,是业主田女士的,“所有被划的车,都没有我的严重,我的车棚顶,四周,还有前风挡,副驾驶都被划得 乱七八糟。”
此时,多位车主已经驾车驶离现场。不过,弘海小区物业对受害的车主做了初步的统计,在登记的两张纸上,留下了22位车主的姓名和车牌号以及联系电话,“早上最多的时候,没有做登记的,加一起,估计有40多辆。”一位居民称。
物业:躲着监控是不是对我们小区很熟悉?
弘海物业鞠经理说,小区的居民也想从监控里查看到底是谁划的车,不过,小区的监控还在完善之中,而有监控的地方,看不到划车的人,大多数居民们认为 是凌晨12点以后发生的。虽然在这个时间段,通过小区南北门的监控可以查看进出人员,但也无法确定是谁所为。“我们正积极的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他们会来取 走监控。”鞠经理说,“小区里有10多个摄像头,都没有录下是谁划的车,我都纳闷,这个人是不是对我们小区特别的熟悉?”
鞠经理说,“全安上监控确实困难,因为资金不足,不过会不断完善。”
现场:刻下数字编号计算划了多少辆?
在现场,车还没有开走的多位车主愤怒不已。除田女士的车辆全车被划外,有的车辆倒视镜被划,而大多数的划痕都在驾驶位车窗,还有前风挡的位置。一辆 挨着一辆。在广场靠近路边的两台相隔的汽车前风挡上,被划下了46、49的数字。一位居民说,“难道这个划车的人,每划一辆车,还隔几辆车就统计一下,写 上个数字?这得是什么心态?做这样的事的时候,他是不是很快乐?”
一位小朋友说,“我家的车不是数字,上面都是一圈圈的句号。”
因为多数的划痕都在车窗玻璃上,所以居民们认为,划车的人用的工具是玻璃刀。早上民警来的时候,“我们听说50街区也有车被划,而且还被刻了字。”
一街之隔 车身刻下汉字
弘海小区二期和50街区是一街之隔。在进门处的一栋居民楼下,车主袁先生正对车辆进行清洗,在他的车风挡玻璃上,有个“你”的字样极为清晰,而后面的字看不清楚。“我的车停的也不挡道,两边的车都没被划,就我的车被划了,我开始还以为是粉笔印呢。”
“你说我也没得罪谁啊。”袁先生说,早上,在他们街区还有一辆车被划,都已报警。
划车人出现又有人报警
采访期间,弘海小区的一居民对记者说,“就在刚才,派出所的民警又接到了报警,去下一个现场了,好像是梧桐小区也有车被划。”
该小区距弘海小区,步行要20分钟左右,相距较远。在此之前,新文化记者来到了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西新派出所,一民警表示,“受理弘海小区报案的民警是夜班,已做交接,确实在不久前接到了梧桐小区的报警。”
中午11点多,新文化记者来到了梧桐花园物业的办公室,此时,派出所的三位民警,正在查看监控,并对受害车主进行登记。“我们这里录下了,还算清晰。”物业经理张先生说,全小区36个监控探头,其中的一两个画面录下了划车男子的样貌。
梧桐小区10余车受损
张经理说,“经他们初步的统计,差不多有10余台车受损,在报警后,派出所一早就来到了这里,已经查看监控两三个小时。”
和弘海小区不同,梧桐小区受损车辆被人踹出了坑,也有的是车身被划。韩先生的车是一辆黑色迈腾,车门上被划两道直线,中间位置还写了个“扣”字,“太可恨了,画面里的人我们都不认识。就是走着走着,突然就起脚踹。”韩先生说。
录像显示
监控录像显示,6月22日12时58分许,一名走路摇摇晃晃的男子出现在画面中,在经过身边的车辆时,男子突然起脚,用力踹向路边汽车,虽然较远, 但有的车辆处于路灯下的位置,所以可以清晰看见该男子的动作,连续两次踹向路边的不同车辆。12时59分许,男子逐渐走到监控器下,身形更加清晰,只是样 貌由于是夜晚,恍得脸部发白,看不清楚。不过,可以看到该男子脸上戴着一副眼镜,穿短裤和T恤。
在另一侧的监控录像下,男子飞脚踹向汽车的画面更为清晰,第一次,拿着手机低头走路,好像先撞到了刘先生的车,然后就踹车,之后走着走着,还驻跑用力又踹了一辆车。“这第一辆车就是我的,用的劲多大,当时就出了一个坑。”车主刘先生说。
之后,男子在画面里消失,到凌晨2点多,监控里没有该男子身影。查看录像后,民警对男子的基本样貌进行拍照,然后对受损车主进行登记。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链接:数额较大或判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数额较大的解释,一般是5000元以上,数额巨大为50000元以上。不过,不管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行为人都要向受害者承担民事责任。
新文化报(唐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