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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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德惠的王先生通过网上信息,相中了一辆二手捷达车,联系上卖家,一番讨价还价后,双方很快达成了协议。可令王先生怎么都没想到的是,就是这辆新买的车,给自己惹来了麻烦。
王先生手中的车辆信息显示,这辆捷达车的上牌时间是2006年,行驶里程是20公里;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车主是一名姓赵的男子。王先生说,出于信任, 自己买车时,没有到卖家的店面,就直接将车款28000打进了对方的账户,交易就在西环城路附近的一条马路上完成了。考虑到更名还要花钱,王先生没要求进 行更名。
王先生没有想到,正是自己一时图便宜的心里,给这次交易埋下了隐患。9日上午,一个朋友驾车行驶到德惠市米沙子收费站时,被交警拦了下来。原因是,这车的手续都是假的。
接到朋友的电话,王先生傻了眼,刚买的车咋出了这问题,他于是马上联系卖家。卖家说这车手续是真是假自己也不知道,让去他找上一个车主。卖家的答复 让王先生很不满意,他希望对方能退钱,可是沟通多次,迟迟没有结果。10号中午,记者拨通了这名卖家的电话。卖家表示,交易当天原车主同意来过户,是王先 生提出不过户的。
这名卖家表示,自己是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的员工,车子有问题,公司事先也不知道,具体情况,他们也得联系车主。当记者询问是他是哪家汽车公司,卖家表 示不方便透露,只说现在车子被扣,王先生也有责任,如果当时要求更名,就会及早发现问题。不过考虑到王先生的实际情况,他表示可以给退款,但条件是:王先 生先把车给开回来。
对此,吉林熠融律师事务所的宗丽娜律师认 为,卖家所提的交易时是否更名过户,并不影响合同效力;如证实卖方在交易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王先生可要求其返还车款。根据《合同法》规定,以欺诈的手段 订立的合同,买主有权利申请撤销。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咱们买方可以拿这个协议起诉卖方,要求卖方返还购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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