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讯(记者 王威) 今年寒假期间,长春市 教育局和长春市公安局联合开展治理乱办班专项行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公安局和全市中小学校在同一时间集中开展治理活动。治理重点针对全市中小学校、民 办教育非学历培训机构和在职教师三个层面的乱办班行为,突出纠正社会力量无证办学、超审批范围办学、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人员担任教学人员、使用居民住宅等 作为校舍,特别是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私自将房门上锁造成消防安全隐患等行为,以及在职教师在校外违规补课收费、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私自在各类民办机构或短训 班兼职兼课等行为。
对于违规违纪行为严重、造成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地区,将建议当地政府追究教育等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学校给予全市通报批 评,依法严肃追究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民办教育机构,责令立即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 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教师,取消1至3年职称晋级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 的,给予解聘处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