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德惠市米沙子镇的张先生,这4年过得很辛苦,因为家里唯一的孩子,在4年前投河死在河南南阳了,而儿子正是被朋友骗去搞传销才出事的。如今,事情过去这么久了,当初答应赔偿的2.1万元还没拿到,他想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4年前,18岁的张庆在德惠市一家公司开铲车,朋友找到他,说可以给他介绍去山东烟台开挖沟机。当时父亲张先生并不同意儿子去,可是张庆并没有听从家里的建议,瞒着父母在2010年12月6日去了山东。
此后,张庆很少与家里联系,张先生开始给儿子打电话,可一直无人接听,后来他觉得不对劲,试图联系张庆的朋友,也联系不上。之后张先生报了警,就在2010年12月16日,张先生接到河南南阳警方的电话,告知他去抽血,比对DNA,这时他才知道,儿子死了。
张先生说,他不明白,儿子去打工,十几天的时间,怎么就投河自尽了?后来,在当地警方的调查下发现,张庆其实是被传销组织骗过去,他试图逃跑,不知何原因,投河死亡了。
事发后,传销组织的负责人被抓了,最终在当地法院宣判给张先生2.1万元赔偿金,这笔钱是张庆去河南南阳打工时赚的工资,还有一部分赔偿。张先生说,去了几次河南南阳,因路途遥远,人生地不熟,事情就一直耽搁到现在,钱也没拿到。
连宁律师表示,正常在法院宣判10天之后果对方不申请上诉,就应到法院执行厅申请赔偿执行,要求对方索赔,如果逾期没有申请,那么,自己就失去了一次机会,日后如果对方有钱不赔偿给你,也将不受到法律保护。
城市晚报 记者 王秋月 实习生 朱佳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