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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男子被狗咬后把狗砸伤 狗主人要求赔偿1万

2014-11-19 09:55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11月15日早上,家住长春市南关区的王先生在小区里跑步时遇到了一条黑色的泰迪犬。他当时觉得小狗十分可爱便开始逗狗,结果不慎被小狗咬伤了手,受伤后的王先生十分生气,便拿起一块砖头砸伤了小狗的腿部。如今狗主人同意给王先生治伤,但是要求王先生赔偿伤狗的费用,要价1万元。

对此律师表示,王先生主动逗狗应负一定责任,不过宠物被伤害法律暂时没有明确的规定,同时宠物的价值也无法鉴定。

逗狗时不慎被咬伤左手

王先生今年24岁,家住在长春市南关区。15日早上7时左右,他像往常一样在小区里跑步锻炼,突然他在花池附近看到了一条黑色的泰迪犬。

“当时我看到那条小狗感到十分可爱,所以就蹲下身子逗逗小狗,没想到这条狗突然发怒了竟然将我的左手咬伤。”王先生说。

看到自己受伤的左手,王先生感到十分气愤。于是他用右手抄起一块砖头就砸向了小狗,将小狗的腿部打伤。

狗主人要对方赔偿1万元

18日记者联系到了狗主人赵女士(化名),她表示自己的小狗现在腿部受了很重的伤,暂时没法正常行动。“我的狗咬伤了人,我可以进行赔偿,打针吃药 都没问题。不过他打伤了我的狗,也得赔钱。我这条泰迪犬一共养了三年,当时是花5000多元买的,加上这几年的抚养费。所以我要1万元赔偿金。”赵女士 说。

面对赵女士的说法,王先生表示难以接受。“她这是漫天要价,一条狗就要1万元,而且只是伤了一条腿,我接受不了。”

宠物被伤害没有明确规定

吉林熠融律师事务所主任宗丽娜表示,如果王先生是因为手被狗咬伤后,在追赶的过程中造成狗的腿部受伤,那么王先生的行为属于自身救急。养狗的赵女士没有看好自己的狗才造成了这样的后果,所以赵女士应当承担所有责任。

但如果是王先生在主动逗狗的过程中造成手被咬伤,那么王先生对自己的伤势也要负一定的责任。

“目前我国没有专门宠物法规,对于宠物被伤害的相关处理事宜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宠物的价值,不像猪牛羊那样可以鉴定,即便走法律程序也没有用。我建议双方各退一步私下和解尽快将此事解决。”宗律师说。

目前双方就赔偿的问题仍在进一步协商中。

东亚经贸新闻 记者 李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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