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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起在同志街人行步道停放机动车将处罚

2014-08-01 09:48  来源:新文化网

  按照长春市“打造城市精品街路”的相关要求,朝阳区决定对同志街(自由大路—解放大路段)的市容市 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进行综合整治,规范市区人行道机动车停放秩序,保障人行步道和盲道的安全畅通,保护人行步道路面方砖的完好,创建整洁有序的市容 市貌和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长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自2014年8月1日凌晨起, 同志街(自由大路—解放大路段)内所有建筑物的基石到马路边石之间的道路,均属于行人行走范围,一律禁止停放机动车辆。机动车可以在周边其他路段停车场或 依法划定的停车泊位停放。

  8月1日——8月7日内该路段已经停放的车辆要及时驶离,8月8日凌晨起仍在人行步道停放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将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措施拖离现场,并依法进行处罚。此外,按照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相关管理规定,各商户要将门前自设的路障、三脚架或石墩在8月7日前自 行清除,朝阳区人民政府将责成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检查,违者将依法强制执行并进行处罚。请广大市民及临街企事业单位、商家业户给予支持与配合,规范车辆停 放,爱护楼前环境。

  新文化网 (王小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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