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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接连两次被水泡 业主拒绝物业千元赔偿

2014-07-20 12:56  来源:长春晚报
 原标题:新房接连两次被水泡 元凶是两处未售住宅

  “新入住没多久的房子现在天花板全花了,地板鼓包了,柜子也变形了,这都是被楼上两位‘邻居’渗出的水给泡的。”18日,家住朝阳区富锋街道清华园小区二期的市民侯先生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烦心事。

  新房被水泡天花板“花脸”

  “今年4月末的一天晚上,我回到家一开灯,发现卧室天花板湿了一大片。”侯先生回忆说,“我估计是楼上漏水造成的,于是想上楼问个清楚,可是敲了半天门也没人应。”

  第二天,侯先生找到物业公司才知道,他家天花板被弄湿是因为11楼1108室的水阀没有关上。但这是一处还未售出的住宅,所以这位“邻居”不能负责。经过一番协商,物业公司表示会对他的损失负责。

  房子还没修家具又遭殃

  没想到的是,6月初的一天晚上,侯先生回到家看到了让他更震惊的一幕。

  “我一开门就看到,水从天花板上滴下来,卧室、客厅的天花板都被泡了,水一直蔓延到墙面上。我上楼去找,结果又没找到人。没办法,我只能拿盆接,但是滴下来的水把我家地板也给泡了。”侯先生说。

  侯先生再次找到了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发现,这次水是从10楼1008室漏下来的。

  “因为1008室也没被卖出去,所以物业公司表示会负责我的损失。”侯先生说,虽然他的新房第一次被“泡”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但是家中依旧残留着被水泡过的痕迹。

  “第一次我家只有卧室的天花板‘花’了,第二次不仅卧室、客厅天花板‘花’了,地板、室内墙壁、打在墙壁上的衣柜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侯先生说,物业公司对他家两次被“泡”提出赔偿1000元时,被他拒绝了。

  “我家衣柜做的时候就花了4000元,1000元的赔偿我接受不了。”侯先生说。

  楼上无业主谁来负责任

  随后,记者从负责该小区的嘉恒物业有限公司了解到,清华园小区二期一栋商品房和回迁房交织在一起,侯先生所住的9层刚好是被没有业主的10层和11层漏出的水给泡了。

  “事情发生后,我们的态度很积极,一直对此事协调处理,清理了楼上两层的故障,并承诺给予侯先生维修费用。可侯先生对赔偿金额不满意,还要求对家中其它设施进行维修。”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

  “目前我们正在调查此事的责任方,因为不清楚漏水是因为管道、工程还是某些设施的原因,所以不能确定责任方是开发商、施工方或是哪个部门。”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他们现在已经将情况上报给总公司,会尽快给侯先生一个满意的答复。

  长春晚报 记者 康重华 实习生 宋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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