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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路未设警示牌 三辆出租车相继陷入土坑受损

2014-07-14 11:11  来源:城市速递
  7月9号凌晨一点到两点之间,在东部快速路上,三辆出租车相继被三个一样大小的坑绊到熄火,车体发动机、变速箱不同程度受损, 三名出租车司机非常气愤的要向施工方索赔,因为司机表示,这次接力性的事故和施工方挖坑不设警示标识有很大关系。

  9号下午,三辆受损的出租车还停在东部快速路的远达大街路段。司机们表示,为了等“惹祸土坑”的施工方,他们已经在现场停留十个小时。在现场, 记者注意到,司机口中所说的惹祸的土坑,是规则的矩形,长约5米,宽约1米2,深有20厘米,在远达大街路段,自南向北每隔200米就有一个,一共有四 个。而受损的三辆出租车,分别停在顺次的三个坑前面。其中一位司机告诉《城市速递》记者,现在路坑周围的警示标识,都是施工方事后放上的。

  受损出租车司机司机隋师傅说,9号凌晨一点半,他先拉载乘客驶入东部快速路,自南向北往八里铺方向行驶,由于光线比较暗,坑的上沿口和地面平 齐,根本看不出地上有坑。就感觉剧烈一晃,车就熄了火。下车一看,才发现地上有坑。打开车前机盖,就发现发动机受损了。由于当时坑的周边没有任何警示标 识,他便打开应急灯警示后车。

  车损不轻,三位出租车司机赶紧拨打了长春市市政设施维管中心的电话,随后,两位自称是施工方的工作人员赶到了现场。几位司机告诉记者,两位男 子,和他们交涉了赔偿问题。但因为三辆车不同程度受损,修车费就得从1000元到4000元不等,在加上每天有误工费,赔偿方案他们不能接受。问题没解 决,两名男子就走了,说还会再回来商量解决办法,可是等到下午,也没人来。9号,记者联系上了施工现场的一位负责人邓先生,他表示,当天就是自己和几位司 机协商的。他说,施工方虽然有责任,但司机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因为9号凌晨风大,他们摆的警示标识和路锥,有可能被风吹走了一些,司机们可能是没有看 到。

  对于施工负责人邓先生的说法,三位司机并不认可。他们认为,即便地锥被风吹走也是施工方的问题,这根本不是理由。邓先生表示,因为施工方确实有责任,他也会继续和当事司机协商赔偿问题。那么在此次事故中,双方的责任该如何划分呢?

  宗丽娜律师建议,施工方和司机可先就赔偿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诉讼的形成,进行责任划分。

  事发后,记者联系了几位出租车司机,司机表示还没有人与他们再次联系协商赔偿事项,施工方的负责人邓先生表示,施工单位内部正在协商解决办法,有了结果会马上联系司机再进行协商。争取在11号之前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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