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CCCITY > 新闻中心 > 长春新闻 > 正文

长春:新建楼盘不得取“洋名”

2014-04-17 20:52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长春4月16日电(记者郭翔)从6月1日起,吉林省长春市将施行新修订的《长春市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今后不得以外国人名、外国地名命名地名,这意味着新建楼盘将不得取“洋名”。

   针对目前新建楼盘、居民住宅区和具有地名意义的构筑物、建筑物存在使用“洋名”“外文名”等不标准名称的问题,《条例》规定居民住宅区和具有地名意义的 构筑物、建筑物名称,由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立项前向民政部门申请命名。未经批准的名称,不能作为标准地名在立项、产权登记、户籍登记中使用,不能 作为地标指示名称,不能在地图上使用。

  “已有的"洋名"小区作为地名已经沿用了若干年了,老百姓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等也已经都冠上这个 名,一经修改就会花费很多的社会成本。”长春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处长常江说,“我们将依照本《条例》对这些叫"洋名"的小区进行普查,普查之后将一并报给 有关部门,酌情处理。”

  根据民政部颁发的《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以外国人名、地名命名我国地名。

    新闻 | 长春 | 吉林 | 社会 | 教育 | 事故 | 法治 | 视频 | 新鲜事 | 北京 | 国际 | 房产 | 历史 | 娱乐 | 科技 | 农业 | 网贷 | 情感 | 健康 | 招聘 | 推广 | 供求 | 出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