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CCCITY > 新闻中心 > 长春新闻 > 正文

老两口长春打车被“宰” 不足4公里被要50元

2014-03-31 09:27  来源:城市晚报

  出租车司机不按计价器收费,属于违规行为。昨日,市民李先生反映,3月11日,父母乘坐出租车从长春站前往长春市妇产医院,不到4公里的路程,司机向老人索要50元。李先生说:“这种没有职业道德的行为太可耻了,已经对这辆出租车进行了投诉。”

  李先生的爱人刚刚生完孩子,3月11日17时30分左右,李先生的父母特意从农村老家,赶到长春看望儿媳和孙子。出了火车站,两位老人提着鸡 蛋、包袱等物品,按照李先生事先的嘱咐,在长春站附近打了辆出租车。两位老人在上车前并没有询问司机车钱,以为一定会按照儿子说得那样,下车时按照计价器 给钱就可以了。当出租车行至医院前,老人被司机索要60元钱,当时两位老人就有点懵:“儿子在电话里说,最多就六七元钱啊。”

  经过一番协商,老人勉强从身上掏出50元钱付给了司机,下车后见到儿子,就将事情告诉了李先生,老人才知道被司机“宰了”。随即,李先生拨打本 报热线,气愤地说:“这要是一般情况下肯定不会不打表就拉乘客的,就是欺负老人从农村来的,不明白事。”多亏李先生的父亲在上车时,悄悄记下了车牌号。对 于这辆号牌为吉AY2817的出租车,李先生已经投诉。

  3月20日,长春市运输管理局对该车司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做出1000元钱的处罚。

  城市晚报 记者冯超

    新闻 | 长春 | 吉林 | 社会 | 教育 | 事故 | 法治 | 视频 | 新鲜事 | 北京 | 国际 | 房产 | 历史 | 娱乐 | 科技 | 农业 | 网贷 | 情感 | 健康 | 招聘 | 推广 | 供求 | 出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