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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天化日有人公然售卖野鸡 林业部门:将追责

2013-12-31 11:27  来源:城市晚报

  原标题:光天化日有人公然售卖野鸡

野生动物

野鸡野兔就这样被吊在架子上出售

  野鸡属于国家野生保护动物,任何人不得私自捕捉猎杀,但是随着年关的临近,有的人却光天化日之下贩卖野鸡。昨日,一位市民向本报举报,称在长春到龙嘉机场高速公路下辅道后,在去往石头口门的一处十字路口,有一男一女贩卖野鸡野兔。随后,记者来到现场调查,发现这里的野味还不少。

  小贩:野物都是自己抓的

  12月30日中午,记者来到该市民所举报的地点,果然看到这名贩卖野生动物的摊贩。该地点停放着一辆货车,货车旁边有几个架子,架子上挂着兔子 和野鸡,在一个笼子里还有家养大雁。“这些野鸡、野兔都是正宗野味,是我从野地里用网和夹子捕来的,绝对新鲜。”见记者走来,摊贩热情地指着挂在架子上的 野兔和笼子中的野鸡招揽起生意。

  记者注意到,这些野鸡身上或多或少都有伤口,有的已经死掉,看起来十分凄惨。而放置在笼中的野鸡是活的,羽毛鲜艳,十分漂亮。小贩指着笼中的野 鸡说,这些野鸡是家养的,而他指着两个架子上的两对野鸡说,这两对野鸡都是他们在山上打来的,野鸡100元一对,野兔200元一对。当记者询问这些野味是 下药药死的吗?一位穿黄色大衣的男子马上辩解称,“谁敢贩卖药死的野鸡啊,都是用夹子打或者用网捕捉到的。”另一位女商贩指着挂在架子上的野兔说,你看这 兔子腿都折断了,就是用夹子打的。

  短短十几分钟时间,记者看到,先后有两辆私家车买走了3只野兔,1只野鸡,都是当街屠宰,看起来十分血腥。据该商贩表示,他一天能卖四五对野鸡,数量不多但非常好卖。

  林业部门:不得私自捕杀贩卖野生动物

  随后,记者就此事向林业部门进行咨询。相关负责人表示,野鸡等所有野生动物均属于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不得私自捕杀贩卖。正规市场上出售的 野生动物,都是经过人工繁殖出来的后代,且销售时必须持有野生动物繁殖驯养经营许可证。如没有该证件,相关执法人员则可没收其出售的野生动物,并依据其情 节严重情况予以处罚。根据记者提供的情况,执法部门表示将安排工作人员实地核查。

  提醒:食用野生动物或有害健康

  喜欢食用野生动物的人大多贪口腹之欲,并且认为野生动物对人体可能具有滋补和食疗作用。但研究证明,野生动物的营养元素与家畜家禽并没有区别。 据了解,野鸡、野兔等野生动物身上携带多种病毒,如炭疽、B病毒、狂犬病、结核、鼠疫、甲肝等。人若接触或食用野生动物,很容易被病毒感染。专家提醒,无 论从健康还是环保的角度考虑,野生动物都不应该随便吃。

  城市晚报 记者 王春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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