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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爱喝酒女子悔婚 婚纱照作废男方白花1万多元

2013-12-17 09:35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原标题:婚礼前半个月准新娘反悔

  眼看还有半个月就结婚了,可准新娘杨丽(化名)却因嫌准新郎孙强(化名)太爱喝酒而悔婚。婚纱照作废了,婚宴要退订,租好的车队也要退,白花了1万多元的孙强感到既郁闷又生气。同时他自称订婚时曾送给杨丽一套价值3万多元的黄金首饰,如今他索要时竟遭到拒绝。

  男子爱喝酒女子悔婚

  孙强今年36岁,老家在松原。10年前他来到长春打拼,如今在长春开了一家五金批发商店,有了自己的住房和轿车,生活过得还算不错。

  2012年11月,他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27岁的杨丽,两人很快就建立了恋爱关系。“今年8月份我们见过了彼此的父母,两方家长最后也见了面。因为年纪都不小了便决定在今年10月末登记结婚。”孙强说。

  然而令孙强意想不到的是,杨丽竟在婚礼前半个月悔婚,而理由则是孙强太爱喝酒。“我真的想不明白,就因为爱喝酒这一件事就不结婚了?她真的太让我失望了。”孙强说。

  12月16日记者联系到了杨丽,杨丽称她的确是因为孙强太爱喝酒而悔婚。

  男子称曾赠与女方金首饰

  孙强告诉记者,他和杨丽之前花了6000多元照的婚纱照算是作废了。在松原老家订的近40桌婚宴也要退掉,再加上退掉租好的婚礼车队等等,光是婚礼上的这些东西他就白花了1万多元。

  “光是赔钱也就罢了,我之前把要结婚的消息告诉了很多朋友,现在大家都知道她悔婚把我‘甩了’,她真的把我坑苦了。”孙强说。

  孙强表示,最让他郁闷的还是之前订婚时自己送给杨丽的那套金首饰。“现在结婚不都得买‘三金’么,所以我就提前给她买了一套,一共花了3万多。 8月份订婚的时候我把金项链、手镯还有耳环连同购买的发票存根都给了她。现在她悔婚了,别的损失我都可以承担,但这些首饰我必须要回来。可是当我向她索要 的时候她竟然不给我。”孙强郁闷地说。

  女方不承认收过金首饰

  对于孙强所说的这些金首饰,杨丽却表示并不存在。“他倒是送过我一些小玩意,但是我可没见过什么金首饰,他这纯属是在讹诈我。”杨丽说。

  杨丽认为,如果孙强真的把这些金首饰送给了自己,那就得拿出购买时的发票或别的证据,一定要拿证据说话。

  听了杨丽的话,孙强十分气愤。“这不是耍无赖么?我当初就不该连发票和首饰一起送,怪我太相信她了。原本想着马上就是一家人了,谁拿着都一样, 可她现在跟我讲什么证据。她明知道我没有发票,因为发票在她手里,我不能让她这么得意,我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孙强说。

  男方若无证据便无法索要

  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的钟鑫律师告诉记者,由于孙强和杨丽并没有领证结婚,所以即便他们有了订婚的口头协议,那也属于非法同居。

  “按照法律规定,非法同居期间男方赠与女方的所有彩礼在他们解除婚约后,女方都应归还给男方。不过像男方已经花费的婚纱照、婚宴订金这些钱,女 方并不需要进行支付赔偿。而孙强自称赠与杨丽的价值3万多元的金首饰,因为没有发票和其它证据,无法证明他曾经赠与女方,所以无法要回。”钟律师说。

  目前此事两人仍在进一步协商中。

  东亚经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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