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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五中女孩和妈妈被撞身亡 肇事司机判死刑

2013-11-15 13:07  来源:新文化网

  受害者家属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 新文化网 刘长宇 摄

  2月19日21时许,长春市第五中学的高三女孩郑天一放学后,和来接她的妈妈吴亚荣一起回家,走到康平街和崇智胡同交会处时,一辆轿车飞驰而来,母女躲避不及被撞飞,女孩当场身亡,2月22日吴亚荣也因伤重去世

  肇事者李长顺醉酒驾车,撞人后驾车逃逸,在逃逸过程中撞上一辆车,想再逃跑时未果。

  时间已经过去了9个月,也许很多人已记不起这场因醉酒驾车导致的悲剧,但女孩郑天一的亲友们,一直在等待法庭的公正判决。

  昨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李长顺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长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法院表示,被告人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10天内,通过该院或者直接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据了解,这是长春市第一起在酒后驾车肇事案中,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并判决的案件,而以前都是按照交通肇事罪起诉的。

  一审宣判

  被判死刑肇事者表示不上诉

  昨早,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原被告双方的家人来了五六十人。“他醉酒驾车撞人逃逸,行为太恶劣了,我们希望能判处死刑,好能让天一母女瞑目。”女孩郑天一的家人说。原告方的代理律师陈文称,原告方要求严惩肇事者,并向肇事者索赔79万元。

  由于郑天一母女都死亡,关系最近的直系亲属只剩下天一的外公,由外公担任原告,但他已81岁高龄,此前委托孙子吴雷出庭。昨天,老人在儿女的搀扶下,颤颤巍巍地走进法庭。他说,他最爱这个外孙女了,失去她,他痛不欲生,他要亲耳听到对被告人的宣判才安心。

  10时50分,第二法庭开庭。走进法庭后,李长顺的父亲看到天一的外公,过来表达歉意,老人没说话,眼里溢出泪水。

  3分钟后,李长顺被带进法庭。他的家人张望着,但他在走到被告席的路上,没有抬头向下面看。

  15分钟后,审判结束。听到“死刑”的字眼,李长顺的家人大多默不作声。当法官问李长顺是否上诉,他淡淡地说:“不上诉。”当法警将他带下法庭时,他扭过头,深深看了亲人们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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