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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夫妻把失足女带回家中卖淫 每次收取提成20元

2013-10-27 17:03  来源:吉和网

吉和网10月27日报道 长春绿园区一对夫妻为赚钱,到歌舞厅内找来“失足女”到农村的家中卖淫,夫妻俩负责寻找客源和提供卖淫地点,从中赚取提成。因涉嫌容留妇女卖淫被公诉。

“当时只是想要赚点钱花,其他的没多想。”犯罪嫌疑人孙某说。犯罪嫌疑人孙某、张某系夫妻,平时居住在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新立村。2013年5月,为赚点钱花,俩人商量找一个卖淫女到家中卖淫,然后与其一起分钱。

有了这个想法之后,丈夫孙某就到长春市内一些歌舞厅等场所寻找失足女。2013年5月,孙某在长春市胜利大街一歌舞厅内找到了失足女王某,孙某表示可以帮助王某找到客源,王某同意了。随后二人协商每次收取嫖资70元,孙某收20元,卖淫女王某得50元。
随后孙某将王某带至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新立村柴家营子屯的家中开始卖淫,孙某的妻子张某负责帮助招揽客源和提供地点,卖淫女王某负责卖淫。2013年6月,卖淫女王某在孙某家中多次接待了客人后,有村民报了警。民警赶到后,将正在卖淫的王某及嫖客刘某当场抓获。

检察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孙某张某夫妻俩在主观上存在直接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容留妇女他人卖淫的行为,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容留妇女卖淫罪。日前,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对此案提起公诉。

(记者 杨成启 李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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